昌化军
北宋熙宁六年 (1073) 改儋州置,治所在宜伦县 (今海南儋州市西北中和镇)。辖境相当今海南省海南岛西部地区。南宋绍兴六年 (1136) 废。十四年 (1144) 复置,端平二年 (1235) 改为南宁军。
北宋熙宁六年(1073年)改儋州置,治宜伦县(今海南儋州市西北旧儋县)。辖境相当今海南省儋州、东方、昌江、白沙等市县地。南宋绍兴五年(1135年)废,十四年复置,端平二年(1235年)改为南宁军。
北宋熙宁六年 (1073) 改儋州置,治所在宜伦县 (今海南儋州市西北中和镇)。辖境相当今海南省海南岛西部地区。南宋绍兴六年 (1136) 废。十四年 (1144) 复置,端平二年 (1235) 改为南宁军。
北宋熙宁六年(1073年)改儋州置,治宜伦县(今海南儋州市西北旧儋县)。辖境相当今海南省儋州、东方、昌江、白沙等市县地。南宋绍兴五年(1135年)废,十四年复置,端平二年(1235年)改为南宁军。
逎一作遒(《晋书·地理志》)。(1)西汉景帝中元三年(前147)封匈奴降王陆强为逎侯于此。后改为县。治今河北涞水县北。属涿郡。东汉复为侯国。移治今涞水县。三国魏复为县。属范阳郡。北周大象二年(580)
官名。见“典客令”。
官署名。北魏置,为门下省设在宫外的衙署,被废之帝、王多死于此。其后不见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又置门下外省,掌谏诤拾遗,以左散骑常侍、左谏议大夫、左司谏、左正言各一员、给事中四员
见“捏古伯”(1854页)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在今山东邹平县南十三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31邹平县 “大峪山” 条下: 碬砧山 “峰峦尖削,状如碬砧”。
【生卒】:1624—1665【介绍】:名一作椿。明末清初山西阳城人,字伯珩。明崇祯十六年进士。清初任河南原武知县,官至陕西巡抚。垦荒地九千余顷,疏通郑、白二渠。因故降官为福建督粮道参议,卒于官。
元至正十五年 (1355)改宣化镇南五路军民府置,属四川南道宣慰司。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。元末明玉珍改为镇南宣抚司。
明代刑罚制度。为万历时所创酷刑。戴枷之人只能站立,枷重可达三百斤,不旬日犯人必死。
前179—前122西汉宗室。高祖宗室孙。袭封淮南王。好读书,喜鼓琴,善为文辞,才思敏捷。武帝“使为《离骚传》,旦受诏,日食时上”(《汉书·淮南王安传》)。曾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,仿吕不韦《吕氏春秋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