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苏江
旧名苏历江。在今越南河内市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12安南:来苏江“在府城东北。自富良江分流,转而西,直抵锐江。……永乐初,黄福为交趾布政司,以江淤重浚,时王师吊伐,因更今名”。
旧名苏历江。在今越南河内市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12安南:来苏江“在府城东北。自富良江分流,转而西,直抵锐江。……永乐初,黄福为交趾布政司,以江淤重浚,时王师吊伐,因更今名”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官名。春秋鲁、晋、楚等国置,掌龟 卜占问。《国语·鲁语下》: “飨其宗老”,“老请守龟 卜室之族”。《左传·哀公二十四年》: “君告于天子,而卜之以守龟于宗祧,吉矣,吾又何卜焉? ”
兼理司法机关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三月北洋政府规定未设地方或初级审判厅各县,一律于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审检所,由县知事兼管,所内依照事务之繁简设帮审员一至三人,书记官一至三人。帮审员的职权为办理县境
十四卷,首一卷。清杜冠英、胥寿英修,吕鸿焘纂。杜冠英署同知。胥寿英同知。吕鸿焘新昌举人。玉环孤悬海外,其地旧属乐清、太平,明代曾几次弃之。清雍正间,设立厅治,始创志四卷。最初无文献可寻,有之也在乐清、
官署名。五代始置。宋初不置。仁宗明道元年(1032)置。知院官以司谏、正言充任,如他官兼领则称知谏院,司谏、正言亦有领他职而不预谏诤者。庆历四年(1044),规定不用现任宰相、执政推荐者为谏官。元丰改
战国楚屈原《离骚》中以椒兰喻佞人,汉人以为影射楚怀王的弟弟子兰和楚大夫子椒。《汉书.扬雄传》:“灵修既信椒兰之唼佞兮。”唐颜师古注引苏林曰:“椒兰,令尹子椒、子兰也。”《楚辞.离骚》:“兰芷变而不芳兮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总理全院事务,监督审判官等各官并所属各级审判厅应行事宜。官名。清末设置,为大理院的长官,见“大理院”。
十六卷。清汪端(1793-1838)编。汪端,字允庄、号小韫,钱塘(今浙江杭州市)人,为陈裴之妻。能诗,著有《自然好学斋诗集》、《元明佚史》。此集为明诗选集,前有道光二年(1822)曹贞秀、梁德绳序,
①明代盐课之一。向灶户所征之税。明制,灶户由官府提供生产资料,向国家办纳额盐。洪武初,依元朝旧额征课。洪武十三年(1380)定:灶户按丁产多寡,随地利有无办课。二十三年,两淮、两浙盐课按丁配额,每丁岁
【介绍】:唐兖州邹县人。玄宗时,累任监察御史。出为洋、衢、常等州刺史。天宝七载,为丹阳郡太守。九载,为吴郡太守。凡历守九州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