葛城县
金大定二十八年 (1188) 置,属安州。治所在今河北安新县西南安州镇。蒙古至元二年(1265) 废为镇。寻复置,仍属安州。明洪武二年(1369) 废入安州。
古县名。金大定二十八年(1188年)升葛城置,治今河北省安新县西南安州镇,为安州治。蒙古至元二年(1265年)省入高阳县。寻复置。明洪武七年(1374年)省入安州,改安州为安州县。
金大定二十八年 (1188) 置,属安州。治所在今河北安新县西南安州镇。蒙古至元二年(1265) 废为镇。寻复置,仍属安州。明洪武二年(1369) 废入安州。
古县名。金大定二十八年(1188年)升葛城置,治今河北省安新县西南安州镇,为安州治。蒙古至元二年(1265年)省入高阳县。寻复置。明洪武七年(1374年)省入安州,改安州为安州县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四卷。《续稿》二卷。明陈嘉谟(1521-1603)撰。陈嘉谟,字世显,号蒙山,庐陵(今江西吉安市)人。嘉靖二十六年(1547)进士。官至四川按察司副使,湖广布政司左参政。此稿诗起于嘉靖丁未(1547)
在今广西那坡县西南一百八十五里,为中越边境要隘之一。《清一统志·镇安府》 “平孟隘”条: “又有剥勘隘、上下盖隘,在城西。俱外连越南,有兵防汛。”
【介绍】:北魏汉中人。善弹琴,有文学。官至汉中太守。元罗之陷,被俘死于建邺。
官署名。即唐朝太府寺京城长安 (今陕西西安)、东都 (洛阳) 东、西、南、北诸市署,分掌诸市财货交易、度量器物,辨其真伪轻重,各有令一员、丞二员,另有录事、典事等属。
官名。秦及西汉属太仆,主闲驹监,掌皇帝所用马匹,有丞。东汉省。官名,秦汉皆置,属太仆,为闲驹监长官,主闲驹监,佐官有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,参看“闲驹监”条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财政部下属机关,掌管国家公债事务。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,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公债的募集和发行;二、公债的出纳管理;三、公债的偿本和付息;四
官名。东汉桓帝永寿二年(156)初置,秩比六百石。官名,桓帝永寿二年十一月置,俸比六百石,为太官令的佐官,助令掌御饮食。永寿五年正月省。见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、《汉官仪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一卷。唐南卓撰。《唐书·艺文志·乐类》载南卓《羯鼓录》一卷,但不说南卓何人。其《杂史类》又载南卓《唐朝纲领图》一卷,注曰南卓字昭嗣,大中时为黔南观察使。计有功《唐诗纪事》也称南卓为拾遗,以谏谪松滋令,
《古诗十九首·生年不满百》:“生年不满百,常怀千岁忧。昼短苦夜长,何不秉烛游。为乐当及时,何能待来兹。”后因以“秉烛游”为及时行乐之典。白居易《效陶潜体诗十六首》之十一:“死者若有知,悔不秉烛游。”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