谢塘
在今江苏金坛市东南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金坛县: “东南二十里有南、北谢塘。武德二年,刺史谢元超因故塘复置以溉田。” 《舆地纪胜》 卷7镇江府: 南谢塘、北谢塘 “在丹徒东南。灌田千余顷。梁记室谢德威、隋谢元超所造,因名”。
在今江苏金坛市东南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金坛县: “东南二十里有南、北谢塘。武德二年,刺史谢元超因故塘复置以溉田。” 《舆地纪胜》 卷7镇江府: 南谢塘、北谢塘 “在丹徒东南。灌田千余顷。梁记室谢德威、隋谢元超所造,因名”。
五卷。明韩邦奇(1479-1555)撰。邦奇字汝节,朝邑(今陕西大荔)人,官至南京兵部尚书,事迹见于《明史》本传。是书第一卷曰《本图书》,第二卷曰《原卦画》,皆推演邵氏之学,详为图解。第三卷称《明蓍策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官名。三国蜀置,掌宿卫禁军。《三国志·向朗传》: (后主)建兴元年(223),(向宠)封都亭侯,后为中部督,典宿卫兵。官名,三国蜀置,掌宿卫禁军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向朗传》:“(向宠)建兴元年封都亭侯,
雍文华校辑。中华书局1983年12月出版,为该社《中国古典文学基本丛书》之一。该书对罗隐著作的各种版本作精心校勘,其中,所收诗歌较《全唐诗》多12首,杂著则为掇拾、补辑而成。书后附录生平传记、版本序跋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 外蒙古相当于省区,设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于库伦,管辖审判处辖区内的审判事务,相当于高等审判厅。使署审判处以镇抚使监督司法行政。审判处所掌审判事项如下:一、不服乌、科、唐、恰
官名。即“行部尚书”。
【介绍】:宋华州人,字巨源。第进士。知新繁县,以吏最闻。迁太常博士,上《补政忠言》十篇。累官至右谏议大夫、集贤院学士,终知虢州。
刚愎,强硬固执;自用,靠主观想象行事。刚愎自用,表示傲慢成性,听不进不同意见。公元前597年,楚庄王率师伐郑,与之订城下之盟。不久之后,晋国以荀林父为将,率军救郑。闻知楚、郑两国已结盟,荀林父就想率军
官名。隋开皇六年(586)始置,一员,司主爵曹之籍帐,为主爵侍郎副贰,侍郎缺则厘其曹事。大业三年(607)废,寻置承务郎,职同员外郎。唐初复置,一员,从六品,为主爵司次官。龙朔二年(662)、垂拱元年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掌几、席器物之管理及陈设,以供各种典礼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