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等县
县的等级之一。清承明制,以粮赋多寡分县的等级,惟改上中下三级为一、二、三等。北洋政府时期各省县的等级极不一致,有分为一、二、三等的,有分为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五等的,有分为特等及一、二、三等的,甚至于分等之外,又分甲、乙各等。国民党政府将全国各县依其区域的大小、事务的繁简、财赋的多寡重行规划,分为一、二三等;民国二十八年(公元1939年)九月十九日国民党政府颁行的《县各级组织纲要》又规定县按面积、人口、经济、文化、交通等状况分为三等至六等,由各省政府划分,报内政部核定。
县的等级之一。清承明制,以粮赋多寡分县的等级,惟改上中下三级为一、二、三等。北洋政府时期各省县的等级极不一致,有分为一、二、三等的,有分为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五等的,有分为特等及一、二、三等的,甚至于分等之外,又分甲、乙各等。国民党政府将全国各县依其区域的大小、事务的繁简、财赋的多寡重行规划,分为一、二三等;民国二十八年(公元1939年)九月十九日国民党政府颁行的《县各级组织纲要》又规定县按面积、人口、经济、文化、交通等状况分为三等至六等,由各省政府划分,报内政部核定。
一卷。明俞鲲撰。其生卒年不详。鲲字之鹏。嘉兴(今属浙江省)人。明代学者。《禹贡元珠》多取蔡沈传注加以删繁就简,诠释经文字句,于山川地理间有考证,但不甚竟究原委。书末附“九州总歌”、“导山导水歌”、“九
即“兴圣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”。
源见“湘灵鼓瑟”。指幽怨的琴声。宋钱惟演《再赋》:“琴怨来湘浦,鸿惊近洛川。”
?—322十六国时赵郡中丘(今河北内丘西)人,字孟孙。少时博涉经史,有智谋。永嘉乱后,石勒下山东,他提剑至军门求见,以才识渐受倚重,被勒引为谋主,拜参军都督,领记室。石勒称赵王,他任大执法,专总朝政,
见“吹竽混真”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官署名。清末最高盐政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八月改都办盐政处设。掌理全国盐政,统辖盐务各官。置盐政大臣一人(度支大臣兼),丞一人,参议一人。下设总务、南盐、北盐三厅,各置厅长一人并佥事、录事各官。十
官名。北宋后期,大军出师征讨,诸军统制不相统属,即以其中一人为都统制,统率诸军。建炎元年(1127)置御营司,设都统制。其后为各屯驻大军统兵官,其副职为副都统制,某些官位高的武将亦有任屯驻大军之下军一
官署名。简称浙江司。(1)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浙江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浙江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理在京羽林右等七卫及神机营
一名剑河。在今贵州都匀市西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21都匀府:邦水河“自邦水司流入,南流为都匀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