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总河
清代河道总督的副职。见“河道总督”。
清代河道总督的副职。见“河道总督”。
【生卒】:?—前440【介绍】:战国时卫国国君。名纠。卫敬公之子。周定王二十四年至周考王元年在位。时三晋强大,卫如小侯,附属于赵。后为公子亹所杀。
文集。唐张柬之撰。《旧唐书·经籍志下》、《新唐书·艺文志四》均著录《张柬之集》十卷。其后未见著录,当已亡佚。《全唐诗》存诗五首,《全唐文》存文四篇,《唐文拾遗》补一篇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东汉改北新成县置,属涿郡。治所在今河北徐水县西南二十里。西晋属高阳国。北魏改名新城县。古县名。西汉绥和元年(前8年)置,治今河北省徐水县西南。属中山国。东汉和帝时改属涿郡。三国魏改属范阳郡。西晋改属高
见“步军翼尉”。
1556—1614明河间任丘(今属河北)人,字无泽,号用斋。万历进士。授知县,迁右佥都御史、巡抚浙江。万历三十四年(1606)以侍郎署工部事。四十年,进工部尚书。次年,兼署都察院。奏罢福王滥营洛阳藩邸
见“耶律延禧”(1309页)。
明永顺宣慰使司地。清雍正七年(1729),以土司改流,析其地置县,隶永顺府。乾隆元年(1736),又以所废大喇长官司地益之。在今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西北部、沅江支流酉江上游,邻接湖北、重庆两省、
元至元十四年 (1277) 改高邮军置,治所在高邮县 (今江苏高邮市)。辖境相当今江苏高邮、兴化、金湖、宝应等市县地。二十一年 (1284) 改为高邮府。元至元十四年(1277年)改高邮军置,治高邮县
读音:Liángshí【综】 汉时隐者梁石君,曹参所礼者(7,12,21,63)。历史上罕见复姓。《郑通志·氏族略》 收载,其注云: “汉隐者梁石君,曹参所礼者也。” 未详其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