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女
清朝对不入格格五等(即郡主、县主、郡君、县君、乡君)之宗室女儿之称呼。入八分公侧室所生女以上者,给五、六品俸,不封授,不入八分公以下之宗女,不给俸,不封授。参见“格格”。
清朝对不入格格五等(即郡主、县主、郡君、县君、乡君)之宗室女儿之称呼。入八分公侧室所生女以上者,给五、六品俸,不封授,不入八分公以下之宗女,不给俸,不封授。参见“格格”。
十卷。明陈论撰。陈论,字思鲁,攸人。此志《明史·艺文志》不载,祁承《澹生堂藏书目》,黄虞稷《千顷堂书目》有录。黄虞稷考《湖南通志》引《四川通志》录陈论始末有误。岳麓书院,宋开宝八年(975)郡守朱洞始
即“左民都”。
①唐代禁军名称。至德二年(公元757年)肃宗置。也叫神武天骑,分为左、右神武天骑及左、右羽林,左、右龙武等六军,称“北衙六军”。②南宋军队名称。建炎四年(公元1130年),改御前五军为神武军,御营五军
官名。清朝八旗佐领之一种,即非世袭而由拣选任命之佐领。初制,凡无根由佐领,初编时即非一姓承管,佐领员缺于本旗大臣官员内拣选补放。乾隆 (1736—1795) 以后陆续规定,凡两姓以上之互管佐领内每姓承
即“包衣摆牙喇”。
同“玉树泥埋”。唐陈子昂《同旻上人伤寿安傅少府》诗:“金兰徒有契,玉树已埋尘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外饔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其下设外膳中士、下士。隋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外饔”。
西夏地方驻军指挥机构。景宗元昊建国后,仿宋制立军名,分全国为左右厢,设十二监军司,规定驻地。左厢神勇军司驻弥陀洞,祥祐军司驻石州,嘉宁军司驻宥州,静塞军司驻韦州,西寿保泰军司驻柔狼山北,卓罗和南军司驻
见“女真字海龙摩崖”(148页)。
一作冯旦、冯雎。战国西周人。时西周宫他亡入东周,尽告以西周之内情。他用反间计使人持金与书往东周以遗宫他,旋又告之东周,使捕信使,东周立斩宫他。见《战国策·东周策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