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判官
(1)北洋政府时期,大理院和地方各级审判厅的庭长、推事、推丞等通称审判官。(2)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公署,国民党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处,均掌理审判事务。
(1)北洋政府时期,大理院和地方各级审判厅的庭长、推事、推丞等通称审判官。(2)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公署,国民党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处,均掌理审判事务。
即“畏兀儿”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二卷,清夏勤墉撰。夏勤墉,字阳孟,江阴(今属江苏)人,县学生员。《纪事约言》一书是其取袁枢、陈邦瞻的《纪事本末》,自春秋后迄宋代,按其年代顺序将历史事件逐条编排而成,其中也有他的一些论断。此书将治河与
即“六州流民大都督”。
官署名。元统领回回炮手及军匠的机构。至元十一年(1274),置回回炮手总管府。十八年,括散居各地的回回炮手,悉令赴汴梁(今河南开封)屯田,并立回回炮手都元帅府统领。二十二年改为回回炮手军匠上万户府,秩
见“嵬名兀卒”(2220页)。
官名。唐朝殿中省尚药局、太常寺太医署各置四员,均流外三品,掌教按摩导引之法。流外官名。唐代于殿中省尚药局与太常寺太医署各置按摩师四人,掌导引之法以治病,损伤折跌者正之,以按摩博士所教按摩生经过考试任用
官名。梁置,《梁书·文学·庾于陵传》记于陵为荆州安西录事参军,迁中录事。是梁制于录事参军之外同时又置中录事参军,位在录事参军之上。参见“州军府录事参军”。
《汉书.东方朔传》:“朔尝醉入殿中,小遗殿上,劾不敬。有诏免为庶人,待诏宦者署。”唐.颜师古注:“小遗者,小便也。”西汉武帝时,玩世不恭的东方朔,以太中大夫身份入殿,他因醉酒,在殿内小便,有失礼仪,被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掌理宫中巡查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“可(何)谓‘宫均人’:宫中主循者殴(也)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