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录司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朝审录囚,复核大理院各裁判厅、局并直隶察哈尔左翼、两广、云、贵刑事民事各案件。置郎中四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掌朝审录囚、复核大理院、各裁判厅、局及直隶、察哈尔左翼、两广、云贵的刑事民事各案件。设官有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司内分设直隶、京畿、广东、广西、云贵五科,分掌本司所管辖的刑事、民事案件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朝审录囚,复核大理院各裁判厅、局并直隶察哈尔左翼、两广、云、贵刑事民事各案件。置郎中四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掌朝审录囚、复核大理院、各裁判厅、局及直隶、察哈尔左翼、两广、云贵的刑事民事各案件。设官有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司内分设直隶、京畿、广东、广西、云贵五科,分掌本司所管辖的刑事、民事案件。
见“卑之无甚高论”。清·朱彝尊《竹垞诗话·释子·普泰》:“鲁山……诗名籍甚,然~。”
一卷。清洪榜撰。洪氏生平见“四声均和表”。洪氏谓辨音以戴东原为最精,《四声均和表》用其例;明等以江氏《四声切韵表》为详,然多牵引古音,所考犹有未尽。乃就《广韵》之次第,为之分析,考其声母,辨其等位,注
传说仙人在方丈洲种灵芝草,犹如人间种稻谷。事见汉东方朔《海内十洲记》。后因以“种瑶草”为咏仙境之典。李贺《天上谣》:“王子吹笙鹅管长,呼龙耕烟种瑶草。”
又作伏羲、伏戏、庖牺、包羲、宓牺、虙戏、牺皇等,即太昊,或称黄熊氏。神话中人类的始祖。传说人类由他和女娲氏兄妹相婚而产生。相传为风姓,都于陈(今河南淮阳)。《易·系辞下》:“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,仰则
【介绍】:唐诗僧。生活于天宝至宝应年间,与灵一有过往。《全唐诗》存诗3首。
形容声音响亮清脆。唐代白居易《听田顺儿歌》:“戛玉敲冰声未停,嫌云不遏入青云。”后用来形容文章音节铿锵有声。宋代王迈《祭海阳县林磻渔先生文》:“先生之学,涵古茹今;先生之学,戛玉锵金。”见“戛玉敲金”
文集。唐来济撰。《旧唐书·来济传》谓有文集三十卷行于世,但该书《经籍志》未著录。《新唐书·艺文志四》著录《来济集》三十卷。其后未见著录,当已亡佚。《全唐诗》存诗一首,《册府元龟》存文一篇。
见“图们汗”(1435页)
【介绍】:东汉河内人。郑玄弟子。玄年六十,商自远方来受业。
明置,属石阡府。即今贵州石阡县西枇杷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