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食丞
官名。北齐门下省尚食局副长官,佐尚食典御总知御膳事。员四人,从七品。时又有“中尚食丞”。
官名。北齐门下省尚食局副长官,佐尚食典御总知御膳事。员四人,从七品。时又有“中尚食丞”。
又称样备诏。唐代洱海地区六诏之一。在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北部及漾濞彝族自治县。开元中为南诏所并。
瑶语音译。俗称“村老”。解放前广西十万大山的“山子瑶”对村寨头人称谓。每村寨均有一人担当。凡成年男子不论老少、贫富,只要办事公正,有管集体生产与生活的才能,均可参加竞选,由“村民会议”通过“神卜”的方
即今安徽宣州市北百余里狸桥镇。清光绪 《宣城县志》 卷4: 狸头桥 “在蒋山。里人徐凤建”。
突厥文碑铭。1891年雅德林采夫在今蒙古国和硕柴达木南80公里翁金河支流附近发现。今碑仍存原地。碑文刻在石碑两面和另一杀人石上,共20行。约建于唐开元二十一年(733,一说二十七年,739),是后突厥
官署名。清朝礼部所属之办事机构。由本部堂官委任所属司员管理库事,无定员。掌贮藏书板,内有《钦定三礼义疏》、《大清会典》、《大清会典事例》、《大清通礼》、《礼部则例》、《科场条例》等书。宣统三年(191
元朝宗王。又译势都儿。蒙古孛儿只斤氏。※成吉思汗弟※合撒儿曾孙。袭封地,辖也里古纳河(今额尔古纳河)、海剌儿河(今海拉尔河)、阔连海子(今呼伦湖)一带。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,附叛王乃颜反,遣所
传说中的仙人,曾在汉文帝面前显示灵异,见晋葛洪《神仙传·河上公》。后因用作咏仙家之典。赵彦昭《奉和圣制幸韦嗣立山庄应制》:“逍遥自在蒙庄子,汉主徒言河上公。”
书名。清圣祖敕撰。五卷。分三编。康熙五十三年(1714)成书。上编二卷为“正律审音”,下编二卷为“和声定乐”,各有图说。详论康熙所定十四律及管弦、乐器等制造。续编一卷为“协均度曲”,记述葡萄牙人徐日升
【介绍】:宋蜀人。曾录苏轼下御史狱公案,附以初举发章疏及谪官后表章、书启、诗词等,为《乌台诗案》。
官名。即中校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