录科
清代科举之制, 凡生员科试一、二、三等前五名或十名准送乡试外,其余因故未考者,以及在籍之监、萌、贡生名不列于学宫,不考科试者,均须由学政考试录科,及格者方能参加乡试。
清代科举之制, 凡生员科试一、二、三等前五名或十名准送乡试外,其余因故未考者,以及在籍之监、萌、贡生名不列于学宫,不考科试者,均须由学政考试录科,及格者方能参加乡试。
官署司。清末地方各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掌主邦交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始置于奉天、吉林二省,设交涉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等译官协助办事。附设交涉公所,办理公众交涉事务。宣统二年 (191
北凉段业年号。399—401年,凡3年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①南朝宋孝武帝时置,属九德郡。治所在今越南河内市。后改为宋平郡。②隋开皇九年(589)改宋平郡置,属交州。治所在今越南河内市。大业初为交趾郡治。唐为交州、安南都护府治。唐末废。古县名。南朝宋置,治今越
三卷。《外编》二卷。唐李观(766-794)撰。李观,字元宾,陇西(今属甘肃)人。李华之从子。贞元八年(792)登进士第,与韩愈、李绛、欧阳詹、王涯、冯宿等同榜,时称“龙虎榜”。九年(793)又登博学
即“壮达”。
读音:Yángdèng【源】云南白族双姓(138)。白族姓氏。《中国人的姓名·白族》有载,白族“双姓” (复姓)之出,与招郎入赘的婚俗有关,有的入赘者的后代既用母亲的姓,又用父亲的姓,合起
清代具有浓厚宗教色彩的秘密结社之一。流行于直隶、山东、河南等地。原为古老的拳种和拳会。武术技艺渊源于梅花拳。乾隆年间已与清水教相结合,建立严密的组织文场与武场。清水教为文场,义和拳为武场。临清等地的义
十八卷。清吴履福修,缪荃孙、刘治平等纂。吴履福字州牧,光绪五年(1879)任知州。缪荃孙详见《顺天府志》。刘治平,邑绅,曾任福建监察御史。该志自康熙年间续修又已有二百余年未修了,光绪初年,合肥伯相重修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。在总厅隶属巡警部时期,司法警察事务本为警务处所掌。总厅隶民政部后,改警务处为行政处,另行成立司法处。掌预审人犯、科罚违警、捕送罪犯、侦探秘密等事,并管理司法警察。设佥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