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例馆提调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顺治二年(1654)设律例馆,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提调。乾隆七年(1742),律例馆并入刑部,仍设提调官一人,以刑部司员兼充。后定满、汉各四人、掌章奏、文移、管理吏役及稽核律例之事。凡各司案件有应驳及应更正者,呈堂交馆稽核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顺治二年(1654)设律例馆,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提调。乾隆七年(1742),律例馆并入刑部,仍设提调官一人,以刑部司员兼充。后定满、汉各四人、掌章奏、文移、管理吏役及稽核律例之事。凡各司案件有应驳及应更正者,呈堂交馆稽核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【生卒】:771—844【介绍】:字肱。扬州江都(今江苏扬州)人,郡望江夏(今属湖北)。李邕孙。贞元末,入泾源节度使段祐幕,试左武卫兵曹掾。转大理评事兼监察御史。元和初,以献赋授松滋令。历汜水、成都二
《类说》卷四十引焦潞《稽神异苑.虹化为女子》:“《江表录》:首阳山有晚虹,下饮溪水,化为女子。明帝召入宫,曰:‘我仙女也,暂降人间。’帝欲逼幸,而有难色,忽有声如雷,复化为虹而去。”后以“虹女”称美人
一名施王城。在今湖北恩施市南十五里。《方舆胜览》 卷60施州: “东晋末桓诞窜太阳蛮中,筑城临施水,号施王城,子孙袭王。” 《方舆纪要》 卷82施州卫: 施王屯在 “卫南十五里。东晋末,桓诞自称施王,
三十卷。宋王禹偁(954-1001)撰。王禹偁,北宋文学家、诗人。字元之,巨野(今属山东)人。太平兴国八年(983)进士。官至右拾遗。以刚直敢言著称,曾上疏请减百官奉禄,节约开支,减轻刑罚。后屡以事贬
在今广西马山县西岜等村。《清一统志·思恩府》:岜等墟“在旧城土司东北五十里红水江南,与兴隆土司接界”。
源见“朝三暮四”。形容主意多变。《西游记》五九回:“似师父朝三暮二的,这等担阁,就从小至老,老了又小,老小三生,也还不到。”【词语朝三暮二】 成语:朝三暮二汉语词典:朝三暮二
同“渊明径”。宋姚述尧《好事近.赠王清叔》词:“渊明三径已催归,名利几时足?”
战国时东周君。名根(“根”见《韩非子·内储说下》,而《世本》则作“班”)。西周威公少子。见《汉书古今人表》。周显王二年(前367)威公卒,与威公太子公子朝争立,他得韩、赵支持,于巩(今河南巩义西南)独
见“夷离堇”(760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