慎刑司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名“尚方司”,后称“尚方院”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慎刑司。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。凡审办案件,笞杖者自行处理,徒罪以上咨送刑部。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。设郎中二人,员外郎八人,主事一人,委署主事一人,以及笔帖式、书吏等员。
官署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,掌府属审讯之事。初名尚方司,康熙十六年改名慎刑司。由郎中、员外郎领管。其属有主事、催长、副催长等。太监犯罪,也多由慎刑司审判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内务府》、《清通志·职官三》、《清会典·内务府》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名“尚方司”,后称“尚方院”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慎刑司。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。凡审办案件,笞杖者自行处理,徒罪以上咨送刑部。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。设郎中二人,员外郎八人,主事一人,委署主事一人,以及笔帖式、书吏等员。
官署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,掌府属审讯之事。初名尚方司,康熙十六年改名慎刑司。由郎中、员外郎领管。其属有主事、催长、副催长等。太监犯罪,也多由慎刑司审判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内务府》、《清通志·职官三》、《清会典·内务府》。
【介绍】:明凤阳府临淮人。初为宽河副千户,以“靖难”功积官指挥同知。坐事戍广西。从攻安南黎季犛,破其水寨,攻多邦城先登,进都指挥同知。旋在清化战死。
【介绍】:宋元间泰安新泰人。宋末从李庭芝守扬州,元世祖至元十三年七月庭芝转战走泰州,焕以城降元,授淮东大都督。仕至福建宣慰使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53字汝华。安徽旌德人。经商,寓居舒城。以捐资助饷赠知府衔。咸丰三年,从工部侍郎吕贤基办团练。抗击太平军,十月战死舒城。乡人私谥曰仁惠。宣统初年,补谥庄洁。
即今四川双流县东南新秦乡。清嘉庆 《华阳县志》 卷6: 义兴场 “即秦皇寺,治东六十里,交仁寿县界”。1917年四川督军戴戡为乱军袭击死此。
?—1330察合台汗国汗。1327—1330年在位。怯伯子。天历二年(1329),遣军护送元明宗归国即位,受太宗皇帝旧铸“皇兄之宝”。
即“貊”(2370页)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五品,隶隆祥使司,置于文宗天历三年(1330),掌河南、湖广大承天护圣寺田产人户。设达鲁花赤、司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① 唐朝左右卫所领亲府次官之一,高祖武德七年(624)置一员,正五品上。② 唐朝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亲府次官之一,置一员,正五品下,高宗永徽三年(652) 改右翊军郎,显庆元年(656)复名右郎将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原兵部车驾司设。掌军台、驿站牌标、贡马各项事宜。辖驿传、销算、配戍三科及捷报处、马馆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承发官一人,科长三人,科员十八人,录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