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戮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,掌刑杀罪犯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掌戮,下士二人,史一人,徒十有二人”,“掌斩杀贼谍而搏之。凡杀其亲者,焚之。杀王之亲者,辜之。凡杀人者,踣诸市,肆之三日”。
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斩杀死刑罪犯等。《周礼·秋官·掌戮》:“掌斩杀贼谍而搏之。凡杀其亲者焚之,杀王之亲者辜之,凡杀人者踣诸市,肆之三日,刑盗于市。凡罪之丽于法者亦如之;唯王之同族与有爵者,杀之于甸师氏。”注:搏,当为膊诸城上之膊字之误也;膊,谓去衣磔之。”膊:曝。磔:分尸,车裂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,掌刑杀罪犯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掌戮,下士二人,史一人,徒十有二人”,“掌斩杀贼谍而搏之。凡杀其亲者,焚之。杀王之亲者,辜之。凡杀人者,踣诸市,肆之三日”。
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斩杀死刑罪犯等。《周礼·秋官·掌戮》:“掌斩杀贼谍而搏之。凡杀其亲者焚之,杀王之亲者辜之,凡杀人者踣诸市,肆之三日,刑盗于市。凡罪之丽于法者亦如之;唯王之同族与有爵者,杀之于甸师氏。”注:搏,当为膊诸城上之膊字之误也;膊,谓去衣磔之。”膊:曝。磔:分尸,车裂。
【介绍】:明浙江淳安人,字士直,号易轩。洪玙孙。景泰二年进士。以御史巡按云南,转湖广按察佥事,镇压靖州瑶人起事。成化六年,累官贵州左布政致仕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1516—1555明保定容城(今属河北)人,字仲芳,号椒山。嘉靖进士,授南京吏部主事,改兵部员外郎。嘉靖三十年(1551)以劾大将军仇鸾,贬为狄道典史。次年仇鸾败,遂起用,擢至兵部武选员外郎。因疏劾严
估计,揣摩。刘孝孙《赋得春莺送友人》:“料取金闺意,因君问所思。”
即“杨朱”。
无卷数。明朱朝瑛撰。朝瑛字美之,号康流,又号罍庵,浙江海宁人。崇祯十三年(1640)进士。官旌德县知县,入清不仕。其易学出自黄道周,此书也间或引用黄道周的话。但持论又与黄道周不同。言象数不主邵子之说。
源见“焦尾琴”。指琴。清毛奇龄《同王徵士听杨太常弹琴篇》:“呼天抢地抱焦木,一鼓再鼓双泪流。”
宋徐州丰县(今属江苏)人,字师禹。建炎三年(1129)奏陈兵事,为高宗采纳,特补修武郎,假武功大夫,奉国书随杜时亮使金,为金将完颜宗弼(兀术)所执,英勇不屈。刘豫僭立,他劝豫自新南归,被拘留,密遣人以
①秦始皇三十七年(前210),改金陵邑置。治今江苏江宁县南秣陵镇。属会稽郡。西汉属丹阳郡。东汉建安十七年(212),孙权自京口徙治于此,改名建业县,并移治今南京市。西晋太康元年(280)平吴,复名秣陵
秦置。即今四川郫县。属蜀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