操江
官名。明朝设此官,又名提督操江,掌管江防事务。以副佥都御史任之。
官名。明朝设此官,又名提督操江,掌管江防事务。以副佥都御史任之。
源见“石崇斗奢”。形容富豪骄奢。宋毛滂《忆秦娥.冬夜宴东堂》词:“醉醉,醉击珊瑚碎。花花,先偕春光与酒家。”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三年 (1380) 置兵部左、右侍郎各一员,正三品,为兵部副长官,协掌部务。时罢中书省,六部直达皇帝,分掌政务,故其职甚重。清朝顺治元年 (1644) 改兵部左、右参政为左、右侍郎,
字仲好,长安(今陕西西安)人,万历十七年(1589)进士。改庶吉士,授御史。抗章指责帝郊庙不亲自去,朝讲不到位,章奏留中不发。帝大怒,欲廷杖。适逢仁圣太后寿辰,阁臣极力劝解得免。告归。起巡长芦盐政。洁
果园管理措施。见于汉王褒《僮约》。“浚渠”是修灌渠,“缚落”为修筑篱笆;“鉏园”则是果园中耕,“斫陌”系修路。
见“树哈卫”(1577页)。
官名,秦称奉常,汉改称泰常。泰常即太常,掌宗庙礼仪。《汉书·吴王濞传》:“以盎为泰常,奉宗庙,使吴王。”
一作明德。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英年号。起止不详。
九卷。清严章福撰。参见《说文校议议》。章福从兄可均撰《说文校议》,曾将所未详者四十六条撰为《说文问》以存疑。章福此书,意弥其缺,故题曰《续议》。此非完书,不知全书卷数,仅存卷十一上至卷十五上。考据必究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字陈甫,庶成弟。善文。重熙中,为本族将军。咸雍十年(1074),累迁都林牙。上表求推广契丹姓氏,道宗以旧制不可急改,未采纳。大康二年(1076),出耶律乙辛,表贺;后,乙辛复任枢密使,私见时哭称:前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