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司马
武官名。掌领一校之兵的司马。“校”是秦汉将军所领兵分部的编制单位,相当于部。或由校尉率领,如秦代有左右校,由左右校尉统之;或由司马率领,如汉代有诸校司马,见《汉书·赵充国传》。
武官名。掌领一校之兵的司马。“校”是秦汉将军所领兵分部的编制单位,相当于部。或由校尉率领,如秦代有左右校,由左右校尉统之;或由司马率领,如汉代有诸校司马,见《汉书·赵充国传》。
官名。唐代禁军左神威军统兵长官。贞元三年(787)改殿前左射生军为左神威军而置,设官二人,正三品,元和三年(808)罢。辽亦置,为加官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京师内外城地区不属初审厅管辖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。置厅丞一人,下分刑、民两科。每科分二庭,各置推事六人。审判采合议制。宣统元年
【介绍】:见窦牟。
选举制度。明、清乡、会试时,考生本人以墨笔书写的试卷。考试官不得直接批阅,须待誊抄后方得批阅。科举考试中试卷名目之一。明清时应试者的原卷称为墨卷。《明史·选举志》说:“考试者用墨,谓之墨卷;誊录者用朱
见“李国昌”(1036页)。
二十六卷。劳格、赵钺撰。赵钺(1778-1849),字星甫,浙江仁和(今杭州)人。嘉庆十六年(1811)进士,选翰林院庶吉士,后任湖北咸宁、江苏溧水知县,又升泰州知州。对于唐代尚书省郎官石柱、御史台精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【介绍】:清江西鄱阳人,字若川。有《介轩遗笔》。
金代科举考试中为防止考生夹带而采取的一种措施。唐宋以来,即有对入场考生的搜检之例。金代则派军士搜检,其法甚严。因有人指责解发袒衣,非待士之礼,故金世宗大定年间使考生沐浴,官置衣为之更换,既可防弊,且不
见“部族官”(1905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