沛公
汉高祖刘邦为汉王前称沛公,因其起事于沛。《汉书·高帝纪上》:“高祖乃书帛射城上,与沛父老曰:‘天下同苦秦久矣。今父老虽为沛令守,诸侯并起,今屠沛。沛今共诛令,择可立立之,以应诸侯,即室家完。不然,父子俱屠,无为也。’父老乃帅子弟共杀沛令,开城门迎高祖,欲以为沛令……高祖数讓,众莫肯为,高祖乃立为沛公。”
汉高祖刘邦为汉王前称沛公,因其起事于沛。《汉书·高帝纪上》:“高祖乃书帛射城上,与沛父老曰:‘天下同苦秦久矣。今父老虽为沛令守,诸侯并起,今屠沛。沛今共诛令,择可立立之,以应诸侯,即室家完。不然,父子俱屠,无为也。’父老乃帅子弟共杀沛令,开城门迎高祖,欲以为沛令……高祖数讓,众莫肯为,高祖乃立为沛公。”
字平子,苏州吴郡(今江苏苏州)人。《五经》及第,又通《开元礼》,授集贤校书郎。秩未满,归居故里。后由李吉甫荐授太子文学。穆宗即位,超授给事中。终官太常卿。(,参见《新唐书》)【介绍】:唐苏州吴郡人,字
同“圯上老人”。金元好问《黄公庙》诗:“谁谓圯上人,异事惊竹素?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明代西北地方官署名。洪武十五年(1382)四月,※改岷州卫为军民指挥使司。治所在今甘肃岷县。嘉靖二十四年(1545)又置州,改军民指挥使司为卫。四十年(1561)闰五月,州废,仍置军民指挥使司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置二员,正一品,位同夫人,咸亨二年(671)废。内命妇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置赞德二人以代夫人,秩正一品。咸亨二年(公元671年)复旧。
清代郡王之女称多罗格格,即县主。其夫称多罗额驸或县主额驸,汉名县主仪宾,秩视武职二品。
官名。秦以来有谏议大夫。唐德宗贞元四年(788 ),分置左、右,各四员。左隶门下省,掌侍从赞相、规谏讽谕。宪宗元和元年(806)罢左、右之号,武宗会昌二年(842 )复分置左、右。初为正五品上,后升为
官制用语。宋朝吏人、公人、军人等名次与地位较高者称为上名,较低者称为下名。
?—前827西周时燕国国君。约公元前864—前827年在位。燕国自周武王灭商后,封召公于北燕,九世传至惠侯始有世系可考。在位后期,正值周厉王无道,为国人放逐,共和行政。死后子釐侯继位。
【介绍】:宋赵州平棘人。宋绶孙。笃志于学。续编其祖所辑古人岁时诗篇,为《续岁时杂咏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