泉币司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钱法司,北洋政府改为泉币司,属财政部。按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整理币制;二、调查货币;三、货币计算;四、金属货币和生金银的输出、输入;五、监督造币厂;六、监督银行;七、发行纸币;八、稽核准备金;九、国内外金融;十、其他关于币制和银行一切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等。国民党政府改设“钱币司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钱法司,北洋政府改为泉币司,属财政部。按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整理币制;二、调查货币;三、货币计算;四、金属货币和生金银的输出、输入;五、监督造币厂;六、监督银行;七、发行纸币;八、稽核准备金;九、国内外金融;十、其他关于币制和银行一切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主事等。国民党政府改设“钱币司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唐朝北衙禁军右神武军统兵官,肃宗至德二年(757)置二员,从三品,德宗贞元三年(787)增置一员,为右神武军大将军副贰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在今山东宁阳县东北。当汶水与洸水分流处。蒙古宪宗七年(1257)在汶水南岸堽城筑土坝斗门,遏汶水南流入洸,至任城县(今山东济宁市)合泗水,以济饷运。元至元二十八年(1291)又在斗门之东置东闸,原斗门
射远火器。有两种含义,一是指将引火物如草艾、带油脂类物质或火药束于箭首,以弓弩之弹力射出,为弓弩火箭,主要用于纵火燃烧之用;二是指将火药筒缚于箭上,靠火药燃烧之气体后喷产生反作用力推动火箭前进,为后喷
即“甘德”。
① 爵名。周朝始设,为五等爵之第四等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五等。”一说子、男爵位属同一等。《孟子·万章上》:“天子一位,公一位,侯一位,伯一位,子、男同一位,凡五等
【介绍】:唐代文学家。蕲州黄梅(今湖北蕲春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隐于家乡。开元中,玄宗梦神人自称庐山使者,因为立庙,下诏制碑文,作者六百八十一人,独玭文称旨。征召,不赴。今存文一篇,载《全唐文》。事迹见所
一名寡孤山。在今四川沐川县东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73沐川长官司: 青孤山在 “司东十里。山多林木,望之郁然,突出群山之上”。《清一统志·叙州府一》: 青孤山 “在屏山县西北沐川长官司东三里。其山孤立秀出
春秋时楚国的长城,古九塞之一。从今河南方城县始,循伏牛山北至邓州。李百药《郢城怀古》:“方城次北门,溟海穷南服。”
一卷。清魏裔介(详见《易经大全纂要》)撰。该书对《孝经》分章进行诠释。其训诂字义的标题曰“注”,敷衍语音的标题作“义”。词旨浅近,为课蒙之作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