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司互察
宋制,诸监司之间得相互监察。依《职制令》规定,“诸官司无按察官而有违法及不公事者,发运监司按察奏,发运监司互相察觉;其经略、按抚、发运监司属官, 听逐互行按举。诸所部官有犯,监司、郡守依法按治,不得倚阁俸给, 仍许诸司互察。”
宋制,诸监司之间得相互监察。依《职制令》规定,“诸官司无按察官而有违法及不公事者,发运监司按察奏,发运监司互相察觉;其经略、按抚、发运监司属官, 听逐互行按举。诸所部官有犯,监司、郡守依法按治,不得倚阁俸给, 仍许诸司互察。”
见“延庆宫”(819页)。
【生卒】:?—244【介绍】:三国魏清河东武城人,字德儒。崔琰从弟。曹操定冀州,召除邬长。德政为最,徙丞相掾属,累迁御史中丞。魏文帝立,拜尚书,出为幽州刺史。在官一年,边患寝息。明帝时,赐爵关内侯,转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亦称“长流参军”,即“长流贼曹参军事”。
即今云南鹤庆县东南宣化关。明洪武中置土巡检司于此。
汉郑崇为尚书时敢直谏,汉哀帝能听出他的履声。见《汉书·郑崇传》。后为咏尚书的典故。苏颋《夜发三泉即事》:“忝曳尚书履,叨兼使臣节。”
即今台湾省桃园县北芦竹乡 (南崁)。清康熙间蒋毓英 《台湾府志》 卷1: 南嵌社 “离府治九百二十里”。
指汉高祖丞相萧何制定九章法律。《汉书.刑法志》:“汉兴,高祖初入关,约法三章曰:‘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’蠲削烦苛,兆民大悦。其后四夷未附,兵革未息,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,于是相国萧何捃摭秦法,取其宜
契丹语,意“水”(“山水”之“水”)。辽圣宗开泰九年(宋真宗天禧四年,1020)奉使契丹的宋使宋绶《上契丹风俗》记曰:“蕃语……水为乌。”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97)一说,可以蒙古语usu(水)相比勘
旧称吐火罗文。二十世纪初在中国新疆库车、焉耆、吐鲁番一带发现的一种古文字。用婆罗米字母斜体书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