肃纪右司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康熙元年 (1662) 设。掌边外蒙古狱讼案件。设郎中,满洲一人; 员外郎,满洲一人; 主事满洲一人、蒙古二人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裁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康熙元年 (1662) 设。掌边外蒙古狱讼案件。设郎中,满洲一人; 员外郎,满洲一人; 主事满洲一人、蒙古二人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裁。
【生卒】:1074—1137【介绍】:宋开封人,晚寓居昆山,字唐公。审琦五世孙。徽宗崇宁五年以上舍赐进士第。累迁博士,仕两学十余年。宣和中试中书舍人,迁给事中。寻请宫祠。钦宗靖康中起知寿春府,谕遣溃卒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五卷。清梁廷楠(详见《江梅梦》)撰。此书为关于元、明、清杂剧和传奇以及声律的论著。大体上是,卷一汇录古今人著作名目,只标其目,非关曲话,而其目只依据李斗《扬州画舫录》所载黄文旸《曲海目》,未加考核,沿
又称阿勒坦乌梁海。清代乌梁海三部之一。属科布多参赞大臣。游牧地相当今新疆乌伦古河与额尔齐斯河(今乌伦古湖以西)以北地区和哈萨克斯坦东北部一隅及内蒙古西部一隅地。雍正三年(1725)设副都统及左右翼散秩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土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塗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清代农村高利贷之一。地主高利贷者乘农民在青黄不接之时,以高额利息贷以米石,一俟新谷登场按月计利清偿,至有数石之谷而不足偿一石之米者。
不分卷。清黄奭(详见《汉学堂丛书》)辑。该书是《春秋纬》之一,又名《春秋纬运斗枢》。孔子说:“为政以德,譬如北辰,居其所而众星拱之。”(《论语·为政》)该书推演其义,认为帝王政教当取法北斗,故曰“五帝
①南朝梁置,为梁化郡治。治所在今广西鹿寨县北中渡镇北长安村。隋开皇十八年 (598) 改为纯化县。②南朝梁武帝时分曲江县置,属始兴郡。治所在今广东乐昌市西南二里武水西。隋开皇十八年 (598)改为乐昌
一名新店。即今湖北大悟县北三十六里大新镇。清尹耕云《豫军纪略》卷1: 同治三年(1864)四月,太平军“由应山大新店、双桥镇,驰奔广水驿”。
?—303晋宗室。字弘舒。扶风王司马骏子。太康中,封新野县公。拜散骑常侍。八王之乱时,从齐王冏举兵讨赵王伦,进封新野郡王。迁都督荆州诸军事,镇南大将军、开府。冏败,自结于成都王颖。为政严刻,蛮夷怨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