胄案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属三司盐铁部,掌修护河渠、供给造军器之物品,领军器作坊、弓弩院诸务季料帐籍。神宗熙宁六年(1073)废,以其事归军器监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属三司盐铁部,掌修护河渠、供给造军器之物品,领军器作坊、弓弩院诸务季料帐籍。神宗熙宁六年(1073)废,以其事归军器监。
官名。掌管道教事务之道官。金朝始置于各路,掌领一路之道人。元朝设于各州,为道正司之长官。掌道人词讼,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共同处理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亦置于州,每州一人,为诸州道
田猎名。行于春季农隙,兼有习武之意,见《左传·隐公五年》及《尔雅·释天》。《公羊传》、《谷梁传》则云“秋日蒐”。又有大蒐,参见“大阅”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【介绍】:王维作。此诗当为王维隐居终南山时所作。张五,即张諲,与王维为诗书画之友,诗写闲适的隐居生活以及与张諲自由自在交往的希望,反映出王维任性自在的心情。诗笔轻松自然,毫不造作,为王维七古名篇。“今
同“禾黍之悲”。宋 委心子《新编分门古今类事.谶兆门上》:“昭宗末年,长安役人取石于内苑起山,崎危屈曲,有若天成……后巢寇入京,焚灭殆尽,悉为瓦砾狐兔穴矣。游者有禾黍之伤。”见“禾黍之悲”。宋·委心子
见《野老书》。
【介绍】:元和年间泉州僧。余不详。《全唐诗补编·续拾》收诗1首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主官人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。
明初贵州苗族人民起义。洪武十一年(公元1378年),吴奤儿领导五开(今贵州黎平一带)苗族人民起义,自称“刬(铲)平王”,古州(今贵州榕江)十二个长官司全都响应,号称二十万众,杀指挥佥事过兴等。洪武十八
①请示。《仪礼·聘礼》: “几筵既设,摈者出请命。”②请求任命官吏。《新五代史》卷四一《杂传》: “卢光稠独以虔、韶二州,请命于京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