议处
官制用语。即对有过失的官员交有关部门拟定处罚办法。清制,一般官员均由吏部拟定,如系吏部官员则交都察院拟定处罚办法。其情节轻微者,则称“察议”。
清制,管理有过失,交吏部拟定处罚办法称议处,吏部官员有过失,则交都察院议处。情节轻的称察议,重的称议处,更重的称严加议处。见《清会典》。
官制用语。即对有过失的官员交有关部门拟定处罚办法。清制,一般官员均由吏部拟定,如系吏部官员则交都察院拟定处罚办法。其情节轻微者,则称“察议”。
清制,管理有过失,交吏部拟定处罚办法称议处,吏部官员有过失,则交都察院议处。情节轻的称察议,重的称议处,更重的称严加议处。见《清会典》。
更夫。《晏子春秋·外篇第七·晏子谏第十》:“夫田氏,国门击柝之家,父以托其子,兄以托其弟,于今三世矣。”《荀子·荣辱》:“或监门御旅,抱关击柝,而不自以为寡。”王先谦注:“击柝,击木所以警夜者。”
即“羊苴咩城”(890页)。
一卷。宋田锡撰。田锡,字表圣,洪雅(今四川省洪雅县)人。太平兴国进士,累官谏议大夫,史馆修撰。田锡遇事敢言,不避权贵,他历事两朝,始终以谏诤为己任,曾经封疏五十三卷并全部焚烧,说:“直谏,臣职也。岂可
五十一卷。《附录》一卷。宋陈傅良(1137-1203)撰。陈傅良,字君举,号止斋,温州瑞安(今浙江瑞安市)人。乾道中(1169左右)进士,教授泰州,召为太学录,出判福州,知贵阳军,转浙西提点刑狱,入为
【介绍】:见郑昉。
官库名。宋置。属光禄寺。掌预备膳食荐羞之物,以供太官之用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木斋著。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3月出版,为《国学丛书》之一种。全书共选唐人62家199首诗,入选作家均有小传,每诗分释、译、评三项,注释极简,译为白话诗,评不拘一格,有的评中有注,有的引前人评论
汉.赵晔《吴越春秋.吴王寿梦传》(卷二):“十七年,余祭卒。余昧立,四年卒。欲授位季札,季札让,逃去,曰:‘吾不受位,明矣!昔前君有命,已附子臧之义,洁身清行,仰高履尚,唯仁是处。富贵之于我,如秋风之
在今安徽长丰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6庐州府合肥县: 洗马湾 “在府北。《志》 云: 肥水自合肥而北,有洗马湾、黄连门二河,合流而北,入寿州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