谕旨
文书名。上行文。清朝皇帝处理日常政务下达的指示和命令的统称。谕和旨的具体区别是: 皇帝特降的命令或因臣僚奏请而下达宣示中外的命令,称“谕”,亦称”“上谕”; 对臣僚奏请批示的意见,或令人传达的某项指示,称“旨”。雍正以后,重要谕旨均由军机处草拟进呈,皇帝审定后或交内阁“明发”,或由军机大臣“寄信”。参见“明发”、“廷寄”。
文书名。上行文。清朝皇帝处理日常政务下达的指示和命令的统称。谕和旨的具体区别是: 皇帝特降的命令或因臣僚奏请而下达宣示中外的命令,称“谕”,亦称”“上谕”; 对臣僚奏请批示的意见,或令人传达的某项指示,称“旨”。雍正以后,重要谕旨均由军机处草拟进呈,皇帝审定后或交内阁“明发”,或由军机大臣“寄信”。参见“明发”、“廷寄”。
官名。清末军谘府之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置。额设二员,以亲王、郡王、贝勒、贝子、公,或从一品陆军正都统充,特简。主掌军谘府,秉承诏命,襄赞军谋。清亡,民国改称参谋总长。
【介绍】:清浙江钱塘人,字诚斋。康熙间撰《类字本意》。
【生卒】:1638—1722【介绍】:清江南荆溪人,字仔赓,原字一清。岁贡生。有《薪槱集》。
在今宁夏中卫县西南。《清一统志·宁夏府》:韦静山“在中卫县西南”。
【介绍】:《全唐诗补编·续拾》录诗1首。见“冯道幕客”。
①西汉置。治今山东博兴县西南。属千乘郡。东汉废。②三国吴置。治今江西泰和县西北。为庐陵郡治,西晋至南朝属庐陵郡。南朝梁废(一说隋废)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佐稍大夫下大夫掌本稍事务,下设稍正中士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【介绍】:见樊宗师。
一名晋安乡。在今山西太原市晋祠镇南。《资治通鉴》: 五代晋天福元年 (936),“ (石)敬瑭引兵会契丹国晋安寨,置营于晋安之南”。即此。又作晋安乡。在今山西省太原市晋祠镇南。《资治通鉴》:五代唐清泰
读音:Háng’ēchùkè【综】 清镶红旗蒙古护军金保柱之妻为杭阿处克氏(260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