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铅伯克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采铅之事。和阗所属之克里雅城设一人。秩五品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采铅之事。和阗所属之克里雅城设一人。秩五品。
①方印形的檀香。贯休《桐江闲居作十二首》之三:“静室焚檀印,深炉烧铁瓶。”②指女子化妆用的脂粉的印痕。阎选《虞美人》词之一:“一梦云兼雨,臂留檀印齿痕香。”
同“归马放牛”。汉刘向《新序.善谋下》:“休牛于桃林,以示不复输粮。”
明代苏州松江(今属上海)地区所产棉布。明末松江东门外双庙桥有丁氏女子,善弹棉花,极纯熟,花皆飞起,用以织布,幅阔二尺,布光如银,尤为精软,故又名飞花布。
一名冲、䡴、大冲车、武冲、距冲等。古代攻城具。文献所载结构略有不同。《淮南子·览冥训》:“大冲车。”高诱注:“冲车,大铁著其辕端,马披甲,车被兵,所以冲于敌城也。”章潢《图书编》则谓:以
读音:Yānggǎng佤族姓氏。今云南之沧源、澜沧等地有分布。此姓之出与开种水田有关,后或改为单姓“田”。《中国人的姓名·佤族》有载。或作 “央更”。
一名湘山。在今湖南湘阴县北四十五里。上有舜二妃墓。山下有黄陵亭。《水经·湘水注》: “湘水又北径黄陵亭西,右合黄陵水口。其水上承大湖,湖水西流径二妃庙南,世谓之黄陵庙也。” 《方舆纪要》 卷80湘阴县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蒙古至元六年 (1269) 置河东陕西道提刑按察司,治京兆路 (今陕西西安市)。八年改为陕西四川道。元至元十六年 (1279)改陕西汉中道。二十八年改按察司为肃政廉访司。后时废时复。延祐二年 (131
读音:Tuōhěěrtài清代满族姓氏。世居齐齐哈尔地方,乃满八旗姓氏之一。《清通志·氏族略》 收载。(按: 刘庆华 《满族姓氏录》 作 “托和尔秦。” 盖泰、秦形似而讹误。)
【介绍】:宋福州福清人。以荐假承事郎。蔡攸提举秘书省,荐以馆阁校勘,力辞。攸托其戚访之,遂佯狂,归隐于岩山,与诸子讲学论道。有《经济要览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