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监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掌监督饮食卫生。《新序·杂事四》: “楚惠王食寒葅而得蛭”,“则庖宰、食监法皆当死”。
官名,西汉置,为宫官,掌监御用膳食。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“(昌邑王)诏太官上乘舆食如故。食监奏未释服未可御故食,复诏太官趣具,无关食监。太官不敢具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太常》:“先帝陵,每陵食官令各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望晦时节祭祀。”注:“《汉官》曰:每陵食监一人,秩六百石。监丞一人,三百石。案:食监即是食官令号。”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掌监督饮食卫生。《新序·杂事四》: “楚惠王食寒葅而得蛭”,“则庖宰、食监法皆当死”。
官名,西汉置,为宫官,掌监御用膳食。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“(昌邑王)诏太官上乘舆食如故。食监奏未释服未可御故食,复诏太官趣具,无关食监。太官不敢具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太常》:“先帝陵,每陵食官令各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望晦时节祭祀。”注:“《汉官》曰:每陵食监一人,秩六百石。监丞一人,三百石。案:食监即是食官令号。”
①亦名昆明湖。在今北京市西北颐和园内。元称瓮山泊。明称西湖。明蒋一葵《长安客话》卷3:“西湖去玉泉山不里许,即玉泉龙泉所潴。盖此地最洼,受诸泉之委,汇为巨浸,土名大泊湖。环湖十余里,荷蒲菱芡,与夫沙禽
南朝宋时人,沈庆之兄子。孝武帝时为安成相,江州刺史臧质举兵反,他起兵抗拒。后迁兖州刺史,前废帝时征为黄门郎,未拜病卒。
即“兀良哈”(108页)。
雍州万年(今陕西西安)人。明经及第。拜刺史守赵州,城破,被吐蕃默啜部俘虏,遂为所杀。(187上/4877,参见《新唐书》)
1844—1900清末武术家。字子斌。河北省沧县(今属沧州市)人。回族。美称“大刀王五”。原本汉族,因拜回回武术名流“双刀李凤岗”为师学艺,遂改宗伊斯兰教,入回回籍。学成入京师(今北京)依师兄弟排行为
指申包胥对伍员(即伍子胥)说:人多可以胜过天意。后以此典指人可以凭自己的知慧和群众的力量战胜自然。申包胥,申氏,名包胥(一作勃苏),也叫棼冒勃苏。他是春秋时楚国贵族,楚君蚡冒的后代,又称王孙包胥。他和
见“诺木塔尔尼郭斡台吉”(1956页)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官名。商朝置。掌丘陵地带的管理。盖与牧事有关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司会司长官,员一人,正五命。主管全国财政收支计划,下设司会上士、中士、旅下士以佐其职。在下五府总于天官之诏命时,协助大冢宰卿管理六府之事,是大冢宰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