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
辜:罪。失:失职。经:成规。 与其杀掉无罪的人,宁可不杀而犯不按成法办案的错误。 表示决狱量刑,应非常慎重,宁失之宽,不失之严。语出《书.大禹谟》:“罪疑惟轻,功疑惟重。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。”宋.陆九渊《与辛幼安》:“‘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’,谓罪疑者也。使其不经甚明而无疑,则天讨所不容释,岂可失也?”清.陈士鑛《折狱卮言》:“附而入之,则施刑从轻;赦而出之,则宥罪从重。所谓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也。”
辜:罪。失:失职。经:成规。 与其杀掉无罪的人,宁可不杀而犯不按成法办案的错误。 表示决狱量刑,应非常慎重,宁失之宽,不失之严。语出《书.大禹谟》:“罪疑惟轻,功疑惟重。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。”宋.陆九渊《与辛幼安》:“‘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’,谓罪疑者也。使其不经甚明而无疑,则天讨所不容释,岂可失也?”清.陈士鑛《折狱卮言》:“附而入之,则施刑从轻;赦而出之,则宥罪从重。所谓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也。”
【介绍】:清江苏吴江人,字松之。有诗名,好游佳山水,曾缀集吴地古迹,与友张大纯撰《百城烟水》,尤侗为之序。
一卷。清毛奇龄(1623-1713)撰。毛奇龄,本名甡,字初晴,后改名为奇龄,字大可,号西河,浙江萧山人。康熙十八年(1679)以廪监生荐举博学鸿儒科,试列二等,授翰林院检讨,任明史馆纂修官。后得疾不
鲜卑大人。建安时期曾通过乌丸校尉阎柔进贡。魏文帝时遣使献马,被拜为王。明帝时受轲比能诱使,攻略并州。与轲比能部常相攻战,最后被杀。
奉天(今属辽宁)人。有娼家迫其为妓女,历尽折磨,终不从,自杀。
唐开元后置羁縻州,属雅州都督府。治所在今四川康定县境。北宋属雅州。后废。
亦名《皇朝续文献通考》。书名。清末刘锦藻撰。400卷。1921年成书。所记上起乾隆五十一年(1786),下讫宣统三年(1911)。共分30考,其中26考同于《续文献通考》和《清朝文献通考》,余为根据清
地区名。汉唐等时代泛指函谷关或潼关以西地区。《汉书·萧何传》:“关中摇足,则关西非陛下有也”;《后汉书·马融传》:“名重关西”,此指函谷关以西。唐杜甫《兵车行》:“且如今年冬,未休关西卒”,此指潼关以
①唐常州义兴(今江苏宜兴)人。历任右拾遗、右补阙、主客郎中兼史馆修撰。因柳芳《唐历》缺载大历以后事,大中五年(851)奉诏与崔龟从、韦澳等分年续撰,成《续唐历》三十卷,记事迄于宪宗元和末。后累官太常少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读音:Xiáng/Shyang,Syang【综】 源出不详。江苏高淳有此姓(305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