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甫
《诗经.大雅.烝民》:“保兹天子,生仲山甫。”汉.毛氏传:“仲山甫,樊侯也。”汉.郑玄笺:“天安爱此天子宣王,故生樊侯仲山甫,使佐之。”
山甫,指仲山甫,他是鲁献公的次子,曾辅佐周宣王中兴,官职为卿士,封樊侯。后因用为赞美辅政大臣之典。
唐.张九龄《奉和圣制送尚书燕国公赴方朔》:“山甫归应疾,留侯功复成。”此用仲山甫以比张说。
【词语山甫】 汉语词典:山甫
《诗经.大雅.烝民》:“保兹天子,生仲山甫。”汉.毛氏传:“仲山甫,樊侯也。”汉.郑玄笺:“天安爱此天子宣王,故生樊侯仲山甫,使佐之。”
山甫,指仲山甫,他是鲁献公的次子,曾辅佐周宣王中兴,官职为卿士,封樊侯。后因用为赞美辅政大臣之典。
唐.张九龄《奉和圣制送尚书燕国公赴方朔》:“山甫归应疾,留侯功复成。”此用仲山甫以比张说。
源见“疏傅散金”。指俸余的钱。清毛奇龄《冯相公师归后蒙寄诗问讯奉和原韵》之二:“太傅金为留客计,右丞诗重想夫怜。”
1772—1839清江苏丹阳人,字云和,号羲桐。好医学,在灯下批阅方书,以油尽为率,凡数十年。虽不业医,然为人治病颇众。晚年乃采集各家之长,参考古代医方,著成《类证治裁》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南朝宋时人,字宝孙,孝武帝第四子,出嗣安陆王刘叡。历都督郢州诸军事、郢州刺史。明帝时进号征南将军,改封江夏王。后与晋安王刘子勋谋反,被杀。
唐贞观二年(628)置,属南州。治所在今四川綦江县南境。十一年(637)废入南川县。
清代捐纳事例之一,乃后期之加捐花样。咸丰九年(1859)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。同治中又添设新班遇缺先一班,皆因成交纳实银而称为银捐。其选用之优异仅次于新班遇缺先,以致有“序补过速,见缺指捐”之指斥。
见“乌鲁古”(337页)。
南宋法典之一。宁宗嘉泰二年(1202),右丞相谢深甫监修编成,共四百三十七卷(一作八十卷)。次年颁行。今存清人传抄本、1948年木刻本,皆缺四十二卷。全书分职制、选举、文书、榷禁、财用、库务、赋役、刑
元至元十四年(1277)改安庆府为路。治所、辖境同安庆府。明洪武初改为宁江府,六年(1373)复为安庆府。
①中国伊斯兰教的一个派别。亦译伊合瓦尼派,伊合瓦尼为阿拉伯文的音译,原意为“兄弟”。主张“凭经行教”,革除不合教派的礼仪。清末民初,由马万福(亦名马果园,东乡族)为首的“十大哈吉”所倡导,注重中(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