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不阿贵
《韩非子.有度》:“法不阿贵,绳不挠曲。法之所加,智者弗能辞,勇者弗敢争,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。”
原指法律不逢迎迁就权贵,准绳不屈就变曲之物,法律面前一视同仁。后以“法不阿贵”形容秉公执法,不偏袒权贵。
主谓 法,法律。阿,偏袒。法律不偏袒高贵的、有权势的人。《韩非子·有度》:“~,绳不绕曲。法之所加,智者弗能辞,勇者弗敢争,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。”※阿,不读作ā。△褒义。多用于执法公正方面。→法不徇情
【词语法不阿贵】 成语:法不阿贵汉语词典:法不阿贵
《韩非子.有度》:“法不阿贵,绳不挠曲。法之所加,智者弗能辞,勇者弗敢争,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。”
原指法律不逢迎迁就权贵,准绳不屈就变曲之物,法律面前一视同仁。后以“法不阿贵”形容秉公执法,不偏袒权贵。
主谓 法,法律。阿,偏袒。法律不偏袒高贵的、有权势的人。《韩非子·有度》:“~,绳不绕曲。法之所加,智者弗能辞,勇者弗敢争,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。”※阿,不读作ā。△褒义。多用于执法公正方面。→法不徇情
【生卒】:394—479字元璩,吴郡钱唐(今浙江杭州市)人。少寡嗜欲,年十八隐居剡县瀑布山,三十余年与世隔绝人物,王僧达为吴郡太守,苦迎下山,才交数言而归。宋孝建二年(455),征聘为本州议曹从事,不
同“大夫松”。宋晁补之《谒岱祠即事》诗:“松列大夫爵,骡识将军坟。”
在陕西省华阴市南华山上。又称西峰,华山奇峰之一。壁立千仞,悬绝异常。峰前有一巨石,形如苍龙,名曰屈岭,西面为绝壁,东面为陡峭石坡。峰顶有翠云宫,前有大石,状如莲花,故称莲花峰。李白《古风》第十九首:“
1862—1917近代教育家。字纶三,四川省成都人。回族。清末廪生,曾任黑龙江省木兰、巴彦等县知县。遂寓居齐齐哈尔。在木兰县任内,疏浚河道,兴农事,办学校,深得民心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夏,在齐齐
唐初置,属潍州。治所即今山东潍坊市东北寒亭镇。以县境有寒河而名。武德六年 (623)废。唐武德二年(619年)置,治今山东省潍坊市东北寒亭区。属青州。六年废。
【生卒】:1748——1805字珠轩。姓瓜尔佳。满洲正黄旗人。行伍出身。乾隆中,先后从征大、小金川,用兵甘肃回部、台湾,讨伐廓尔喀,镇压湘黔边地区苗民起事。赐号“和隆阿巴图鲁”,历官御前侍卫、都统,署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西汉置,属赵国。治所在今河北永年县(临洺关) 东南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 注引师古曰: “在易水之阳。” 故名。《后汉书·和帝纪》: 永平七年(64),“易阳地裂”。即此。建安十七年 (212) 属魏郡。
《山海经.海外东经》:“朝阳之谷,神曰天吴,是为水伯。在??北两水间。其为兽也,八首人面,八足八尾,皆青黄。”传说中天吴是海神,能移水。后遂用为詠河川江湖变迁之典。宋.陈德武《水龙吟》(西湖怀古):“
书名。宋随事分类编纂的法典。孝宗时,以《淳熙敕令格式》内容散乱,不易检阅,吏人得以为奸,命敕令所将现行敕令格式申明,仿《吏部条法总类》体例,随事分门,别为一书,以《淳熙条法事类》为名。此后,陆续编成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