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酒黄龙
《后汉书.板楯蛮夷传》载:秦昭襄王时,有一白虎常从群虎出没秦 蜀 巴 汉等地,伤害千余人。昭王募国中有能杀虎的人,赏邑万家,金百镒。当时巴郡 阆中 夷人射杀白虎,因是夷人,不能加封,昭王就与其刻石盟要。盟曰:“秦犯夷,输黄龙一双;夷犯秦,罚清酒一钟。”后遂以“清酒黄龙”借指盟约。清鲁一同《重有感》诗:“清酒黄龙约屡讹,珠江瘴海日横戈。”
《后汉书.板楯蛮夷传》载:秦昭襄王时,有一白虎常从群虎出没秦 蜀 巴 汉等地,伤害千余人。昭王募国中有能杀虎的人,赏邑万家,金百镒。当时巴郡 阆中 夷人射杀白虎,因是夷人,不能加封,昭王就与其刻石盟要。盟曰:“秦犯夷,输黄龙一双;夷犯秦,罚清酒一钟。”后遂以“清酒黄龙”借指盟约。清鲁一同《重有感》诗:“清酒黄龙约屡讹,珠江瘴海日横戈。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五种五卷。清胡鼐等编。该书所收之《河东记》、《御史台记》、《定命录》、《续定命录》、《乾馔子》均为已佚之唐人说部书,胡鼎、胡远、胡奂等从《太平御览》、《太平广记》、《说郛》等书中辑出。是书可供研究古代
1823—1856太平天国首领之一。原名志正。广西桂平县金田村人。壮族(一说祖籍广东,属客家人)。出身富户,拥地200余亩,年收租谷10余万斤,富甲一邑。曾两度赴县应试,均落第,后捐监生。道光(182
【生卒】:1762—1788【介绍】:清江苏兴化人,字超宗。乾隆四十三年副贡生。十一岁通五经。有《楚辞韵考》、《入声韵考》、《毛诗韵考》等。
在今广东中山市东北小隐村。有水经此东北流,出横门入海。清有把总驻防。
在今福建将乐县西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7将乐县:三华驿“在县西。元置三华站, 明初改为驿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置,治所在云南大理府(今云南大理),掌该处食盐生产、税课、运销之政。设提举一人,从五品,同提举一人,从六品,副提举无定员,从七品,及各井盐课司、各盐仓大使、副使等职。
即二王庙。在今四川都江堰市西北二里岷江东岸玉垒山麓。《元和志》卷31彭州导江县:李冰祠“在县西三十三里”。杜光庭《录异记》卷4:“蜀朝庚午年夏大雨,岷江泛涨,将坏京江。……及明,大堰移数百丈,堰水入新
十二卷。明李锦(生卒年不详)撰。李锦,号次麓,榆社(属山西省)人。嘉靖三十一年(1552)举人,官宛平县知县。此书虽以集命名,但实际属说部之类,十二卷,三十二门,卷首有李锦自序。序中称“约举经传子史百
国民党政府制度,凡官吏及其他依法令从事于公务的人员统称为公务员。公务员包括下述三类人员:一是官吏。官吏仅是公务员的一种,凡称官吏者即是公务员,但为公务员者未必就是官吏。二是自治行政人员。指自治行政机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