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余
晋.郭璞《比目鱼赞》:“比目之鳞,别号王余,虽有二片,其实一鱼,协不能密,离不为疏。”
《文选》卷五晋.左太冲(思)《吴都赋》:“双则比目,片则王余。”
据晋.刘渊林注说:“比目鱼,东海所出,王余鱼,其身半也。俗云:越王鲙鱼未尽,因以残半弃水中为鱼,遂无其一面,故曰王余也。”
比目鱼别号王余;另有一种解释,说双连称比目,单片则称王余。
唐.刘禹锡《送裴处士应制举诗》:“垂钩钓得王余鱼,踏芳共登苏小墓。”
【词语王余】 汉语词典:王余
晋.郭璞《比目鱼赞》:“比目之鳞,别号王余,虽有二片,其实一鱼,协不能密,离不为疏。”
《文选》卷五晋.左太冲(思)《吴都赋》:“双则比目,片则王余。”
据晋.刘渊林注说:“比目鱼,东海所出,王余鱼,其身半也。俗云:越王鲙鱼未尽,因以残半弃水中为鱼,遂无其一面,故曰王余也。”
比目鱼别号王余;另有一种解释,说双连称比目,单片则称王余。
唐.刘禹锡《送裴处士应制举诗》:“垂钩钓得王余鱼,踏芳共登苏小墓。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见“耶律雅里”(1321页)。
在今湖南益阳市西北。北宋建隆三年(962),湖南叛将张文表自衡州取潭州,将取朗陵,军于平津亭,周保权将杨师瑶破执之,即此。
玉衡长子,父戍雷州,伏阙再三请代父戍,不许。
汉以后历代所行酒之专卖政策。又泛指管制酒业以得酒利之措施。亦称“榷酤”、“榷酒酤”、“酒榷”、“酒酤”等。《秦律》已有酤酒一词,但仅限于在农村禁止卖酒。专卖政策始于汉武帝天汉三年(前98),即由官府提
在今福建漳平市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9漳平县:仙帽山“在县西北十里。一名西雾山,连接群峰,逶迤盘结,而此山特巍峨秀丽。相传乡人尝避寇于此,寇将迫,忽云雾四合,寇迷不能进,因名”。
?—178东汉时南匈奴单于。挛鞮氏(又作虚连题氏)。※伊陵尸逐就单于子。灵帝熹平元年(172),父死,嗣立。六年(177),随汉使匈奴中郎将臧旻出雁门击鲜卑檀石槐,大败而还。光和元年(178),卒,在
西晋蜀郡成都(今属四川)人,字超宗。师事谯周,博涉群书,为郡功曹史。蜀亡后,察孝廉,除建宁令,夷夏悦服。除池阳令,治绩为雍州十一郡之最。累迁尚书郎。博闻广涉,奏议多见施用,与尚书郎涪人李骧齐名,时称“
【介绍】:五代时人。荆南主高从诲时,居江陵,以善卜名。后周世宗柴荣未贵时,曾请其占卜,预言荣将为天下主。
西汉高后七年(前181)封吕种为不其侯于此,八年国除为县。以不其山为名。治今山东青岛市。北齐废。西汉属琅邪郡,东汉属东莱郡,三国魏属城阳郡,西晋至南朝宋为长广郡治,北魏、东魏属长广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