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鸟
《逸周书.时训》:“处暑之日,鹰乃祭鸟。”朱右曾校释:“杀鸟而不即食,如祭然。”又《礼记.月令》:“〔孟秋之月〕凉风至,白露降,寒蝉鸣,鹰乃祭鸟。”郑玄注:“鹰祭鸟者,将食之示有先也。既祭之后不必尽食。”孔颖达疏:“谓鹰欲食鸟之时,先杀鸟而不食,与人之祭食相似。犹若供祀先神,不敢即食,故云示有先也。”后以“祭鸟”喻指围敌不歼。北周庾信《周柱国大将军纥干弘神道碑》:“况复高庙上书,小车而对汉王;聊城祭鸟,长兵而驱燕将。”
【词语祭鸟】 汉语词典:祭鸟
《逸周书.时训》:“处暑之日,鹰乃祭鸟。”朱右曾校释:“杀鸟而不即食,如祭然。”又《礼记.月令》:“〔孟秋之月〕凉风至,白露降,寒蝉鸣,鹰乃祭鸟。”郑玄注:“鹰祭鸟者,将食之示有先也。既祭之后不必尽食。”孔颖达疏:“谓鹰欲食鸟之时,先杀鸟而不食,与人之祭食相似。犹若供祀先神,不敢即食,故云示有先也。”后以“祭鸟”喻指围敌不歼。北周庾信《周柱国大将军纥干弘神道碑》:“况复高庙上书,小车而对汉王;聊城祭鸟,长兵而驱燕将。”
又作格连窝集。在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下游左岸格林河上游。清齐召南 《水道提纲》 卷24: “格林河源出格林窝集,在乞母泥窝集之北三百里。”
【介绍】:清浙江钱塘人,字琴甫,号琴南。袁枚侄。官直隶河工通判。能诗,善隶书,笔法奇恣,亦善写意花草,澹隽疏落,风神自远。
①官名。(1)传说中夏代的辅政大臣。《尚书大传·虞夏传·皋陶谟》:“古者天子必有四邻,前曰疑,后曰承,左曰辅,右曰弼。”西汉末,王莽为安汉公时曾设。(2)西周置。又称“辅师”。乐官。②京畿或京畿附近称
辛亥革命时期南北议和代表讨论对清帝退位后的“处置”问题,制定出《关于大清皇帝辞位后之优待条件》八款,主要内容是:清帝逊位后其尊号永存不废,民国待以外国君主之礼;皇室岁费每年四百万元由民国拨给;清帝暂居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①宋代职方、驾部、库部、都官、比部、司门、屯田、虞部、水部郎中统称。以诸司为右曹,故名。②官名。北宋元丰改制后置,佐理户部右曹之事。
官名。北周武帝时置。夏官府武候府次官,佐武候上大夫统武候兵。宣帝时乙娄谦曾任之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【生卒】:1713—1784【介绍】:清山东诸城人,字希仁,一字成祗,号天馥,一号莲峰。乾隆二十二年进士。选授酆都知县,摄万县事,进石砫直隶厅同知,所至有绩。有《滋德堂文集》、《周易传义合参》等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司几筵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节度推官、判官与观察推官、判官合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