蒯缑
《史记.孟尝君传》:“冯先生甚贫,犹有一剑耳,又蒯缑。”《索隐》:“蒯,草名……缑谓把剑之物,言其剑无物可装,但以蒯绳缠之,故云蒯缑也。”
蒯缑,即以草绳缠绕剑把。
宋.陆游《甲午十一月十三夜梦右臂踊出一小剑八九寸有光既觉犹微痛也》诗:“玉具拄颐谁复许,蒯缑弹铗茏犹穷。”
【词语蒯缑】 汉语词典:蒯缑
《史记.孟尝君传》:“冯先生甚贫,犹有一剑耳,又蒯缑。”《索隐》:“蒯,草名……缑谓把剑之物,言其剑无物可装,但以蒯绳缠之,故云蒯缑也。”
蒯缑,即以草绳缠绕剑把。
宋.陆游《甲午十一月十三夜梦右臂踊出一小剑八九寸有光既觉犹微痛也》诗:“玉具拄颐谁复许,蒯缑弹铗茏犹穷。”
北宋崇宁五年 (1106) 改乌鸡三岔新砦置,属西安州。在今甘肃会宁县东北。金属新会州。元初属会州。至元七年 (1270) 省入会州。
?—559北齐北海剧县(今山东寿光南)人,字元景。前秦丞相王猛六世孙。初为北魏汝南王元悦骑兵参军,迁东莱太守。太昌初还洛阳,充常侍,加金紫光禄大夫。东魏元象元年(538),与通直散骑常侍魏收使梁。北齐
明清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。明宣德间(1426—1435),刀嵩食邑于勐阿。成化六年(1470),勐遮先钪亮派子刀暹阇屯垦于此。传至叭古,于雍正七年(1729)因随征有功,授土把总职。传至召捧翁
即制江。淛与制同。又名浙江、渐江水。今浙江钱塘江、富春江。上游即源自皖南之新安江。即“渐江水”。
见“忽汗河”(1487页)。
官名,金朝置。正三品,掌税赋钱谷、仓库出纳、权衡度量之制。其佐官有同知,从四品。副使,正五品。属官有都勾判官,从六品,掌纪纲众务,分判勾案。户籍判官,从六品,掌拘收征剋等事。支度判官二员,从六品,掌勾
全称直隶河道水利总督,又称北河总河。官名。清朝督理直隶河道之最高长官。雍正八年(1730)设,一人。驻天津。掌理漳卫入运归海及永定河疏浚堤防之事。九年设北河副总河一人,驻固安,佐之。乾隆二年(1737
晋.干宝《搜神记》卷十八“安阳城南有一亭,夜不可宿,宿辄杀人。书生明术数,乃过宿之……夜半后,有一人,著皂单衣,来往户外,呼亭主……复有一人,冠赤帻者,呼亭主,问答如前,复喑嗟而去。既去寂然。书生知无
元四川行省所辖之地方行政机构。置司于重庆路(治今重庆市区),分管重庆、夔州(治今重庆奉节)、绍庆(治今重庆彭水)三路及怀德府(治今四川来凤东北),辖境包括今重庆市东南部。
官名。金代兵部所属有承发库,掌受发省部及外路文字。设管勾,从七品;同管勾,从八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