郊居赋
南朝梁文学家沈约所撰,后世常以此典称美文士有文名。沈约(441-513年),字休文。吴兴武康(今浙江德清武康镇)人。仕宋、齐、梁三代。协助梁武帝建立政权,被任为尚书仆射,封建昌县侯,官至尚书令。
【出典】:
《梁书》卷13《沈约传》236页:“约性不饮酒,少嗜(shì试,喜好)欲,虽时遇隆重,而居处俭素。立宅东田,瞩望郊阜(fù富,土山)。尝为《郊居赋》。”
【例句】:
唐·皎然《送沈居士还太原》:“名重郊居赋,才高独酌谣。”
南朝梁文学家沈约所撰,后世常以此典称美文士有文名。沈约(441-513年),字休文。吴兴武康(今浙江德清武康镇)人。仕宋、齐、梁三代。协助梁武帝建立政权,被任为尚书仆射,封建昌县侯,官至尚书令。
【出典】:
《梁书》卷13《沈约传》236页:“约性不饮酒,少嗜(shì试,喜好)欲,虽时遇隆重,而居处俭素。立宅东田,瞩望郊阜(fù富,土山)。尝为《郊居赋》。”
【例句】:
唐·皎然《送沈居士还太原》:“名重郊居赋,才高独酌谣。”
1031—1110北宋常州宜兴(今属江苏)人,字季隐。少从学于胡瑗,颇见推重。嘉祐进士。不就官,独留心于吴中水利。尝独乘小舟,往来于苏、常、湖州之间,凡一沟一渎,无不周览其源流,考究其形势,历三十余年
【介绍】:道州(今湖南道县)人。贞元年间应进士试,入为太学生,时韩愈为国子四门博士。约贞元十八年归,韩愈有《送何坚序》相赠。在道州与刺史阳城有酬唱往来。《全唐诗补编·续拾》收诗2首。
【介绍】:清河南睢州人,字林宗。精算学。撰《大测精义》,其求半弧正弦之法,与梅文鼎正弦简法补说,不谋而合。
字撒版,季父房奴瓜孙。重熙初,补牌印郎君。清宁初,知易州。咸雍八年(1072),为彰国军节度使,说道宗向宋索应州以南地,拜北面林牙。后得宋地,奉命往定疆界。封吴国公,历南院宣徽使、南院大王、南府宰相、
清朝对八旗官学生、觉罗学生、算学生、义学生等之统称。乃官员出身之一,属“异途”。其经考试入仕,用从九品笔帖式、库使、外郎等。参见“出身”②
官吏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规定, 司法官惩戒的第一种为夺官,指革去现任官秩,并予以褫职。
见〔百足之虫,至死不僵。〕其他 百足,为马陆之异名。比喻有钱有势者,根基牢固,虽然失败,亦不至立即潦倒没灭。《本草·马陆》:“释名:弘景曰:‘此虫足甚多,寸寸断之,亦便寸行’;故鲁连子云:‘百足之虫,
女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司闱之佐,协掌宫闱管键之事。唐、宋、金、明历朝沿置。明永乐后尽归其职于宦官。参见“二十四典”。
官署名。① 尚书曹名。西汉成帝时置,设尚书,掌州郡长官奏事,管理地方行政。属尚书令。东汉初沿置,属尚书台,设尚书、郎。后改掌京师治安、辞讼、刑狱等政,亦谓之贼曹。三国罢。②尚书台 (省) 诸郎曹之一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