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廷楷
【介绍】:
清山东诸城人,字端植。乾隆元年进士,授户部主事。累擢福建道监察御史,上疏献策节制冗费。升江西按察使,年余平反七十余案。缘事革职,官终遵化州知州。卒年五十八。
【介绍】:
清山东诸城人,字端植。乾隆元年进士,授户部主事。累擢福建道监察御史,上疏献策节制冗费。升江西按察使,年余平反七十余案。缘事革职,官终遵化州知州。卒年五十八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见《备急千金要方》。
《后汉书.张衡传》:“方将师天老(相传为黄帝大臣)而友地典(相传为黄帝大臣),与之乎高睨而大谈。”高睨大谈,谓眼睛看着上面,大发议论。后以此为形容举动言论气概不同凡俗的典故。睨,音nì。张舜徽《清人文
【介绍】:清山西阳城人,字慎之。康熙二年举人,知直隶卢龙县。为官清廉,于成龙举循吏,以立鼎与陆陇其并称。官至福建福州知府。卒年七十六。有《约斋诗文集》。
521—565或569西魏、北周大臣。鲜卑贺若氏。先世为代人,后迁河南洛阳。北魏云州刺史贺若伏连孙,西魏右卫将军贺若统之子。善骑射。大统三年(537),劝父从东魏颖州归西魏。次年,与河内公独孤信被围洛
官署名。辽朝置,南面官,又称“弘义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”。掌弘义宫汉人军民之政令。设都部署、副部署、同知等职。
明代关于诬告者反坐的法律。明太祖朱元璋认为: “奸徒不抵,善人被诬者多矣”,于是规定“自今告谋反不实者,抵罪”。永乐元年(公元1403年), 专定《诬告法》,其中规定:诬告三、四人者杖一百、徒三年。诬
官名。辽朝设,为北面官东都省长官。武官名。辽置, 见“东都省”。
明代四川土司名。洪武十四年(1381)正月置,秩正七品。治所在今四川松潘东北部。永乐十二年(1414)十二月,其长官遣使入朝贡马,依例赐钞、币、袭衣等。宣德三年(1428)九月,故土司子霍则入朝贡马、
【生卒】:1765—1821【介绍】:清浙江临海人,字卣勋,号确山。乾隆五十三年举人。官陕西扶风知县,于苛敛多所裁革,有被讦为盗者,尽心查问,使勿遭冤屈。罢归,从事著述。有《周礼故书疏证》、《仪礼古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