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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大振,定远(今属安徽)人,正德中进士。嘉靖二年(1523)官御史,弹劾司礼太监张佐欺君之罪。三年,因争“大礼”与王时柯等被杖戍边。居戍所十四年,赦还。穆宗即位。复官。
字大振,定远(今属安徽)人,正德中进士。嘉靖二年(1523)官御史,弹劾司礼太监张佐欺君之罪。三年,因争“大礼”与王时柯等被杖戍边。居戍所十四年,赦还。穆宗即位。复官。
《南史》卷十一《高昭刘皇后传》:“年十七,裴方明为子求婚,酬许已定,后梦见先有迎车至,犹如常家迎法,后不肯去;次有迎至,龙旂豹尾,有异于常,后喜而从之。既而与裴氏不成婚,竟嫔于上。”南朝.齐.高昭刘皇
①一作姑末。在今浙江龙游县北。《国语·越语上》: 句践之地 “西至于姑蔑”。《左传》: 哀公十三年 (前482),越伐吴,“ (吴王孙) 弥庸见姑蔑之旗”。杜预注: “姑蔑,今东阳太末县。”②春秋时鲁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即“波罗显胜”。
【生卒】:1032——1097镇王元偓孙,相王允弼子。以相州观察使同知大宗正事。元祐中,累迁彰德军节度使、开府仪同三司、检校司空,封济阴郡王。坐事夺开府仪同三司,后复授其官。绍圣四年(1097)卒,赠
北洋政府军官、军佐任用方式之一。凡陆军军官、军佐学校(留学外国同)毕业生见习期满,成绩合格者,按兵科授予少尉(或同等官)称为除补。
即“玉资伯克”。
关于道德行为与功利相互关系之辨析和争论。《左传·昭公十年》:“思义为愈。义,利之本也。”指出“义”既是“为愈(贤)”之依据,又是“利”之根本,认为义重于利。《论语·里仁》:“君子喻于义,小人喻于利。”
即今河南唐河县西南八十四里苍台乡。清属唐县,有县丞驻此。
《诗经.大雅.板.序》:“《板》,凡伯刺厉王也。”又《大雅.荡.序》:“《荡》,召穆公伤周室大坏也。厉王无道,天下荡荡,无纪纲文章,故作诗也。“《文选》卷三十南朝.宋.谢灵运《拟魏太子邺中集诗八首.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