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法
状子。宣武帝时,位怀荒镇金城戍将。
状子。宣武帝时,位怀荒镇金城戍将。
源见“弘演纳肝”。指忠烈之臣。明 邵璨《香囊记.潜回》:“那饮药谯玄,纳肝弘演,高风劲节真堪羡!”
《陈书.儒林传序》:“秦始皇焚书坑儒,六学自此缺矣。”(六学: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易》、《礼》、《乐》、《春秋》)祖龙,秦始皇。秦始皇三十四年,下令焚毁民间所藏之诗经、尚书及百家书等。次年又坑杀咸阳诸生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。隶于噶伦。掌治布达拉番民。设五品官二人。遇有缺出,以大缺、边缺营官及嘎厦卓尼尔升补,亦准挑选喇嘛补用。
在今湖南东安县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81新宁县: 枫木岭关在 “县东百二十里。旧为戍守处”。
【介绍】:宋同州冯翊人,后家河南,字垂训。杨希闵子。第进士。历大理寺丞,出知襄、庐、郓三州。累迁太常少卿,以右谏议大夫、集贤院学士知河中府,加枢密直学士知益州,奏罢不便民之务。入勾当三班院,迁给事中,
官名合称。指诸侯王国的相(宰相)和郡太守。相为王的佐官,掌导王以善,兼有监督王的职责;郡太守为一郡之长,总领一郡之政务。《后汉书·朱穆传》:“宜时易宰守非其人者,減省第宅园池之费,拒绝郡国诸所奉送。”
刑律名目。自先秦至秦汉已常见不敬之罪名,罪至死。其作为正式刑律,始见于唐律。为唐律“十恶”之第六条。《唐律疏议·名例·十恶》:“谓盗大祀(祭天地及皇帝的庙宇)神御之物(祭品)、乘舆服御物(皇帝日用物)
宋代免役钱、助役钱、免役宽剩钱的总称(详“免役法”)。主要用于募役雇值,亦用以增吏禄,有余则封桩以备不时之需。熙宁九年(1076),全国共收役钱一千零四十一万四千五百五十三贯石匹两,支出六百四十八万七
官名。秦始置,西汉因之。掌诸属国归附少数族事务,秩二千石。属官有九译令。武帝时增设诸属国以处内附匈奴,各置都尉,皆隶之。多以熟悉边事者充任。成帝河平元年(前28)省并大鸿胪。北魏复置,其职略同,亦称典
花盛开貌。包融《赋得岸花临水发》:“笑笑傍溪花,丛丛逐岸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