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长制
北魏时期的地方基层行政组织。魏初实行宗主督护制,豪宗强族有大量隐庇户口,不负担国家赋役。为使豪宗强族的依附民口成为国家编户齐民,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劳动人手,太和十年(公元486年),孝文帝元宏接受给事中李冲的建议,废止宗主督护制,实行三长制。以五家立一邻长,五邻立一里长,五里立一党长,均取乡人强谨者充任。邻、里、党三长的职责是稽察户口、管理属民,征发租调力役。国家对三长有免除征戍的优待。邻长可免役一人,里长可免二人,党长可免三人。三长若任职三年,未有过错,则晋升一级。
北魏时期的地方基层行政组织。魏初实行宗主督护制,豪宗强族有大量隐庇户口,不负担国家赋役。为使豪宗强族的依附民口成为国家编户齐民,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劳动人手,太和十年(公元486年),孝文帝元宏接受给事中李冲的建议,废止宗主督护制,实行三长制。以五家立一邻长,五邻立一里长,五里立一党长,均取乡人强谨者充任。邻、里、党三长的职责是稽察户口、管理属民,征发租调力役。国家对三长有免除征戍的优待。邻长可免役一人,里长可免二人,党长可免三人。三长若任职三年,未有过错,则晋升一级。
源见“舜弦”。借指帝王之歌。唐李峤《奉和七夕两仪殿会宴应制》:“谁言七襄咏,重入五弦歌。”
《孟子.离娄下》:“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,其良人出,则必餍酒肉而后反。其妻问所与饮食者,则尽富贵也……蚤起,施从良人之所之,遍国中无与立谈者。卒之东郭墦间,之祭者乞其余;不足,又顾而之他,此其为餍足
读音:Chénxià《姓氏词典》引 《姓氏急就篇》收载,未详其源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古名俞随水。又名王祥河。在今河南洛阳市西。《水经·谷水注》:“谷水又东,俞随之水注之。……世谓之孝水也。潘岳《西征赋》:曰:‘澡孝水以濯缨,嘉美名之在兹’。”《清一统志·河南府一》:孝水“后周于此筑孝
《古诗源.窦玄妻〈古怨歌〉》:“茕茕白兔,东走西顾。衣不如新,人不如故。”沈德潜注:“玄状貌绝异,天子使出其妻,妻以公主。妻悲怨,寄书及歌与玄。时人怜之。”后用为弃妇的典故。同“玉兔”。唐方干《岁晚苦
①唐天宝元年 (742) 置,属静戎郡。治所在今四川理县东北。一说在今汶川县境。《寰宇记》卷80霸州: 保宁县 “去州三十里。三乡。在质台村”。乾元元年 (758) 属霸州。后废。②唐至德二年 (75
一卷。元郑元祐(1292-1364)撰。郑元祐字明德,本遂昌(今浙江遂昌)人,后徙钱塘(杭州)。至正丁酉,除平江路儒学教授,后擢浙江儒学提举,卒于官。他右臂脱臼,以左手写楷书自名尚左生。除此书外,还著
清光绪三十二年四月四日(1906.4.27)订于北京。侵藏英军于三十年七月强迫西藏地方官员非法签订《拉萨条约》,规定:非经英政府照允,不得将西藏土地利权让与他国;开江孜、噶大克、亚东为商埠;拆除印度边
官名。初为宫中侍奉之名目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始置为殿内省六局长官,各二人,正五品。唐朝改殿内省为殿中省,各局沿置,正五品下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曾改大夫,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。五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