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甲法
宋王安石变法中新政之一。自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)陆续实施于诸路州县。其法规定:以十户为一保,五十户为一大保,五百户为一都保。后改以五户为保,二十五户为大保,二百五十户为都保。分置保长、大保长、都保正和都副保正。规定每户两丁以上选一丁充保丁,按时训练,在当地巡查治安。又在保内实行连坐法,加强防范与镇压人民反抗。保丁实行分期赴县“上番”、“教阅”,取代县尉司弓手和巡检司士兵出入巡警,并教习武艺,使与正规军互相参用。哲宗以后,保甲教阅逐渐废弛,变为单纯的乡村基层组织。
宋王安石变法中新政之一。自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)陆续实施于诸路州县。其法规定:以十户为一保,五十户为一大保,五百户为一都保。后改以五户为保,二十五户为大保,二百五十户为都保。分置保长、大保长、都保正和都副保正。规定每户两丁以上选一丁充保丁,按时训练,在当地巡查治安。又在保内实行连坐法,加强防范与镇压人民反抗。保丁实行分期赴县“上番”、“教阅”,取代县尉司弓手和巡检司士兵出入巡警,并教习武艺,使与正规军互相参用。哲宗以后,保甲教阅逐渐废弛,变为单纯的乡村基层组织。
①后金对四大贵族的尊称。后金天命年间,代善、阿敏、莽古尔泰、皇太极分值国政,合称四大贝勒。按年岁为序,通常称代善为大贝勒,阿敏为二贝勒,莽古尔泰为三贝勒,皇太极为四贝勒。❷专指清太祖次子
即今山西洪洞县北杨堡村。《清一统志·霍州》 “梗壁堡”条下:“杨堡,在(赵城)县南十里。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立。受理凡不服地方审判厅判决之案而控告者,及不属大理院之宗室、觉罗第一审案件。于重罪为二审,轻罪为终审。置厅丞一人,掌理厅务,监督下级审判厅。下设刑科、民科,置推事
宋代云南大理(后理)国国王段正兴年号。1149—1155,凡7年。
即“魏文帝”。
崇仁(今属江西)人。避乱入太浮山,夫妇共同击“贼”,被杀。
官署名。南朝宋高祖时相府有掌制作精巧器物玩好的作坊,称为细作。北周末亦于大丞相府置细作署。任此职者,见《隋书·何稠传》:“高祖为丞相,召补参军,兼掌细作署。”
官名。宋初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迁转之阶。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元丰改制,改从七品。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阶官名,废。
玄宗对其兄弟、皇子采取的一项隔离性措施。李隆基以临淄王的身份网罗勇士,谋杀韦后,被立为太子,后又登极称帝,深知诸王是最有可能夺取帝位的人。因此,他登极后,对诸王采取了禁闭措施。首先起用高力士为左监门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