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税亩
春秋时期鲁国首次实行的按田亩征税的制度。鲁宣公十五年(公元前594年)《春秋经》记载: “初税亩。” 《左传》于同年记载: “初税亩,非礼也,谷出不过藉,以丰财也。”从字面上解释,这是将传统的“藉田以力“的徭役制剥削改变为不分公田、私田,一律按田亩数征收土地税的制度。但是,由于史学界对古代土地制度的不同认识,因而对“初税亩”中土地税的性质及税亩制本身的历史意义存在着不同看法。较为流行的说法是, “初税亩”表明鲁国正式宣布废除井田制,承认私田合法性而一律取税,它标志着封建制度的开始。
春秋时期鲁国首次实行的按田亩征税的制度。鲁宣公十五年(公元前594年)《春秋经》记载: “初税亩。” 《左传》于同年记载: “初税亩,非礼也,谷出不过藉,以丰财也。”从字面上解释,这是将传统的“藉田以力“的徭役制剥削改变为不分公田、私田,一律按田亩数征收土地税的制度。但是,由于史学界对古代土地制度的不同认识,因而对“初税亩”中土地税的性质及税亩制本身的历史意义存在着不同看法。较为流行的说法是, “初税亩”表明鲁国正式宣布废除井田制,承认私田合法性而一律取税,它标志着封建制度的开始。
【介绍】:清浙江山阴人,字水子。陈章侯弟子,工画花草,不让其师。
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662),改谏议大夫为正谏大夫。神龙元年(705),复原名。
即“贝阔”(314页)。
见“道录院”。
即今陕西汉阴县。 南宋绍兴二年 (1142)移汉阴县于此。 《清一统志 ·兴安府》: 滶口镇 “今汉阴厅治”。
又称十万山。在今广西上思县西南部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上思州:“南有十万山,上思水出焉。”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防城县:“十万大山在西北。”《明史·广西土司传》:洪武二年(1369),丘广等讨左江上思州黄
见“仓央嘉措”(321页)。
诗集。五代李雄(一作李稹)撰。《郡斋读书后志》卷二著录后唐李雄《鼎国诗》三卷,以曾游三国故都金陵、成都、邺下,三国鼎立,故名。《宋史·艺文志七》著录《李雄诗》三卷。作品已佚。
1246—1297元巩昌盐川镇(今甘肃漳县)人,字公善。汪世显之孙,直臣之子。至元九年(1272),任巩昌路总管,知府事,佩金虎符。历任兴元路总管,巩昌平凉等二十四处军前便宜都总帅,潼川路、四川东道宣
【介绍】:清浙江海宁人,字巢友,号庞村。后移居嘉兴梅里。善诗工书,书法遒劲。有《扪漆轩诗钞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