占田制
西晋时期的土地制度。西晋建立后,晋武帝司马炎下令废除民屯机构。太康元年(公元280年)统一全国后颁布新的土地制度占田制。规定诸侯占田,大国十五顷,次国十顷,小国七顷。品官占田,一品至九品,占田五十顷至十顷不等,每低一品,递减五顷。编户农民占田,丁男(十六岁至六十岁)一人七十亩,丁女一人三十亩。占田制旨在满足统治阶级的土地要求,但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其无止境的兼并,起到了鼓励垦荒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作用。
西晋时期的土地制度。西晋建立后,晋武帝司马炎下令废除民屯机构。太康元年(公元280年)统一全国后颁布新的土地制度占田制。规定诸侯占田,大国十五顷,次国十顷,小国七顷。品官占田,一品至九品,占田五十顷至十顷不等,每低一品,递减五顷。编户农民占田,丁男(十六岁至六十岁)一人七十亩,丁女一人三十亩。占田制旨在满足统治阶级的土地要求,但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其无止境的兼并,起到了鼓励垦荒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作用。
三十二卷。吕祖谦(1137-1181)撰。吕祖谦字伯恭,学者称东莱先生。婺州(今浙江金华)人。南宋哲学家、文学家、史学家。隆兴元年(1163)进士,任著作郎兼国史院编修官。与朱熹,张栻齐名,时称“东南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北宋崇宁五年(1106)升澶州置,治所在濮阳县(今河南濮阳市)。辖境相当今河南濮阳市及濮阳、南乐、清丰等县地。金改为澶州。北宋崇宁五年(1106年)升澶州置,治濮阳县(今河南濮阳市)。辖境约当今河南省
①新立之科条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何夔传》:“所下新科,皆以明罸敕法,齐一大化也。”❷新设选举之科目。自两汉以降,选举之制不同,入仕途有贡举、铨选、考课等。宋承唐制,科目有所增减。《宋史·选
见“鬼方”(1703页)。
《吕氏春秋.当务》:“齐之好勇者,其一人居东郭,其一人居西郭,卒然相遇于涂曰:‘姑相饮乎?’觞数行,曰:‘姑求肉乎?’一人曰:‘子肉也?我肉也?尚胡革求肉而为?于是具染而已。’因抽刀而相啖,至死而止。
源见“俊厨顾及”。指才德超著的人。明陈子龙《哭周勒卣》诗:“生当元凯世,名在顾厨间。”
【生卒】:1258——1304字伯温,大兴良乡(今属北京市)人。至元十六年(1279)为中书左司员外郎,后六迁至参议尚书省事。朝廷内所有关钱谷出纳,官员的选免,诸藩的赐予等皆由他数语即定。后受诬陷。他
官场用语。指官府僚佐中地位最高者。常指长史,如分置左、右,则以左长史居首。
泛指王侯和郡太守在京师的住所。王侯进京朝见,有自己的住所;太守进京上计,也有自己常设的住所,这些王侯太守设在京师的住所,统称郡国邸。郡国邸,初属少府,后属中尉,再后属大鸿胪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