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警部
清末官署名。清政府为加强统治,维持地方治安,于1905年(光绪三十一年)在京师及各省举办巡警(警察),特设立巡警部专司其事。主官为尚书、左右侍郎各一人,下设警政、警法、警保、警学、警务五司,管理京城内外工巡事务,各省警政也由该部督饬办理。次年,改为民政部。
清末官署名。清政府为加强统治,维持地方治安,于1905年(光绪三十一年)在京师及各省举办巡警(警察),特设立巡警部专司其事。主官为尚书、左右侍郎各一人,下设警政、警法、警保、警学、警务五司,管理京城内外工巡事务,各省警政也由该部督饬办理。次年,改为民政部。
【生卒】:前503—?姓颛孙,名师,字子张。春秋时陈国人。孔子学生。向孔子请教作官求禄之道与敦励品行的准则,孔子教导他要谨言慎行,言忠信,行笃敬。他铭记力行。并提出读书人应“见危致命,见得思义”的伦理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官名。清代步军统领所属巡捕营之职官。设于京城内九门、外七门,每门二人,正六品,俱以汉军充补。掌司门禁,率值班门兵以守卫稽察出入。初沿明制,设城门指挥千百户,属兵部职方司汉主事专管。顺治四年(1647)
【介绍】:穆宗时人。魏博节度使李愬之衙门将。尝梦见一道士赠诗1首,言李愬不久将升仙而去。后果如道士所言。《全唐诗》收其梦中所得诗1首。
同“谗言三至”。唐李白《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》诗:“曾参岂是杀人者,谗言三及慈母惊。”
官名。西汉成帝时置,属尚书令,为四曹尚书(一说五曹)之一。东汉沿置,为六曹之一,秩六百石。其职掌说法不一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本注曰:“常侍曹尚书主公卿事。”刘昭注引蔡质《汉仪》曰:“主常侍黄门御史事,
宋人。官左朝请大夫。宣和中,以唐刘存《事始》、后蜀冯鉴《续事始》疏略,著《事原》三十卷。又著有《历代帝王年运铨要》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章京。所设机构,均有额定人数。
不分卷。清雷鋐(生卒年未详。)撰。雷鋐字贯一,号翠庭,福建宁化人,雍正进士。官至都察院左副都御史。博览群书,文章言简意赅,具有古文人的风格。著有《经笥堂集》、《读书偶记》等《经笥堂文钞》不分卷,系嘉庆
本指汉高祖的故乡沛县丰邑。后亦借指帝王故乡。杜甫《别张十三建封》:“汾晋为丰沛,暴隋竟涤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