澶渊之盟
景德元年十二月(公元1005年)1月,宋辽于澶州战役中成立的一项不平等和议。和议规定:宋帝与辽帝以兄弟相称,宋帝尊辽肖太后为婶母;宋每年向辽输送银十万两、绢二十万匹;双方沿边各守疆界,不得增修城堡、改移河道,不得交侵。这是宋建国后订立的第一个屈辱和议,对日后宋辽双方政治经济力量的消长影响极大。因澶州旧称澶渊郡,故谓此次和议为“澶渊之盟”。
景德元年十二月(公元1005年)1月,宋辽于澶州战役中成立的一项不平等和议。和议规定:宋帝与辽帝以兄弟相称,宋帝尊辽肖太后为婶母;宋每年向辽输送银十万两、绢二十万匹;双方沿边各守疆界,不得增修城堡、改移河道,不得交侵。这是宋建国后订立的第一个屈辱和议,对日后宋辽双方政治经济力量的消长影响极大。因澶州旧称澶渊郡,故谓此次和议为“澶渊之盟”。
在今河南内乡县西南十里。《山海经·中山经·中次十一经》: “高前之山,其上有水焉,甚寒而清,帝台之浆也。” 《清一统志·南阳府一》: 高前山 “顶有池,甚清冷。亦名天池山”。又称天池山。在河南省内乡县
【介绍】:见洪諲。
文集。唐薛稷撰。《新唐书·艺文志四》著录《薛稷集》三十卷。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九著录《薛少保集》一卷。其集当已亡佚。《全唐诗》存诗十四首;《全唐文》存文四篇,《唐文拾遗》、《千唐志斋藏志》各补一篇。
一卷。清陈倬(生卒年不详)撰。陈倬,清经学家,字培之,江苏元和(今江苏苏州市)人。倬受业于长洲陈奂。生平著述,以经义居多。曾经遭到盗寇的抢劫,所著述的文章尽付之于火烬。这部书稿也只残留下十分之一,后曾
建安七子之一。归曹操后,军国书檄,多出其手。见《三国志·魏志·陈琳传》。李白《江夏寄汉阳辅录事》:“君草陈琳檄,我书鲁连箭。”
陈一作田。春秋时齐国大夫。名恒,一作常。陈乞之子。事齐简公。战败政敌阚止后,以减轻负担争取民众。齐简公四年(前481),他杀简公,立平公,为执政。惧诸侯诛己,乃尽归鲁、卫侵地,与诸侯通好。后尽杀鲍、晏
即今河北馆陶县 (南馆陶镇)。汉以来为馆陶县治。金废为镇。明置南馆陶巡司于此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元代驿站名。俗称“辇路”。为大都(今北京)至上都(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)4驿路之一。元朝皇帝每年夏初从大都至上都避暑,多走此道。共18站:从大都出发,经大口(今海淀北境)、黄堠店、皂角(约今太平
读音:Hàoshǎng《姓氏词典》 引 《中国姓氏汇编》 收载,未详其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