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判制
宋代为加强对地方控制,乾德元年(公元963年)始于各州府置通判。一般大州二员,小州一员,不及万户者不置。其地位略次于州府长官,但州府文书须有通判连署,方为有效。并握有监察州府官员之权,号称监州、倅贰。明、清各府有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的通判,权任大大缩小。清代另有州判官,简称州判,职任也较宋初为轻。
宋代为加强对地方控制,乾德元年(公元963年)始于各州府置通判。一般大州二员,小州一员,不及万户者不置。其地位略次于州府长官,但州府文书须有通判连署,方为有效。并握有监察州府官员之权,号称监州、倅贰。明、清各府有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的通判,权任大大缩小。清代另有州判官,简称州判,职任也较宋初为轻。
①十八卷,首一卷。清马得祯纂修。马得祯,字冲霞,山西介休人。康熙二十七年(1688)任鱼台县知县。鱼台县志创修于明,然中经兵乱,只存二册。康熙十一年(1672),檄各郡邑重修志乘。鱼台县以旧志疏陋,文
官署名。元朝军府。秩从三品,统军五千以上。置达鲁花赤、万户各一员,俱从三品; 副万户一员,正四品。
【介绍】:宋兴化军莆田人,字微之。陈靖孙。初任长乐县尉,审狱明察。仁宗庆历间举能吏治广南,除知雷州,以公田岁入还官,罢采珠户,为政清廉。徙知连州,累迁虞部员外郎。
一名龙门。即春秋之阙塞。在今河南洛阳市南二十五里龙门山。《史记·秦本纪》:昭襄王十四年(前293),“左更白起攻韩、魏于伊阙”。《水经·伊水注》:“伊水又北入伊阙,昔大禹疏以通水,两山相对望之如阙,伊
【生卒】:?—349【介绍】:东晋琅邪临沂人,字修龄。王廪子。尝在东山甚贫乏。陶侃子陶範为乌程令,赠米一船,不受。好谈谐,善属文,为当世所重。能闭目投壶。历郡守、侍中、丹阳尹。石虎死,朝廷欲绥辑河洛,
白居易等撰。有北宋鲍慎由刻本,《四库全书》本以之为据,附于《高氏三宴诗集》后。又有《说郛》(宛委山堂)本,《晨风阁丛书》本。唐武宗会昌五年(845)三月,白居易于洛阳寓所履道坊作尚齿之会,邀请年逾七十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旧题晋.王嘉《拾遗记》卷六:“任末年十四时,学无常师,负笈不远嶮阻。每言:人而不学,则何以成。或依林木之下,编茅为庵,削荆为笔,克树汁为墨,夜则映星望月,暗则缕麻蒿以自照,观书有合意者,题其衣裳以记其
元至元二十八年(1291)置,属云南行省。治所在今云南会泽县西南十里马鞍山麓乌龙幕。辖境约当今云南东川市、会泽县、巧家县及四川会东等县地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废为府。元至元二十八年(1291年)置
在今云南开远市东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15阿迷州:买吾山“在州东南。万历初,抚臣邹应龙击逋贼于此,忽震雷杀贼数人,因易名曰雷公山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