兀奴忽赤
蒙元时期蒙古官名。又译“兀讷忽臣”。“兀奴忽”意为“马驹”,“赤”意为“司事人”,《元朝秘史》释为“放乳马的”,即专门掌管放牧马驹者。蒙古俗,马驹与牝马分群放牧,以便挤取马乳,酿制马湩。据《元史·兵志》马政款,蒙古可汗之大斡耳朵(帐殿)位下设此职,忙兀䚟为阔阔地之兀奴忽赤。《元史语解》则释为“捕狐人”。
蒙元时期蒙古官名。又译“兀讷忽臣”。“兀奴忽”意为“马驹”,“赤”意为“司事人”,《元朝秘史》释为“放乳马的”,即专门掌管放牧马驹者。蒙古俗,马驹与牝马分群放牧,以便挤取马乳,酿制马湩。据《元史·兵志》马政款,蒙古可汗之大斡耳朵(帐殿)位下设此职,忙兀䚟为阔阔地之兀奴忽赤。《元史语解》则释为“捕狐人”。
1865—1953江苏武进人,名朓,后改敬恒。清光绪举人。早年执教于津沪,后留学日本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参加上海爱国学社,任《苏报》撰述,抨击清廷。“苏报案”发,走伦敦。三十一年加入同盟会。三十
即汲冢书。晋太康二年(281),汲郡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(或言安釐王冢)得数十车竹书。内有《易经》、《国语》、《穆天子传》等,共七十五篇。竹书为先秦科斗文字。晋武帝命荀勗撰次,以为《中经》。原简已失传。
同“宋家东”。元邵亨贞《风入松》词:“当年曾过宋东邻,汗漫踏芳尘。”
汞的隐名。道家炼丹,称汞为玄水。见《石药尔雅》。
【生卒】:1092——1159字子韶,祖籍开封(今属河南)人,徙居钱塘。绍兴进士。秦桧掌朝政,主和议,忤桧意,被谪居南安军十四年。桧死,起知温州。苦研经学,颇有训解。病死。宝庆初,特赠太师,封崇国公,
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分临黄县置,属魏州。治所在今山东莘县西南观城镇东北。大业初省。
①宋代指水旱灾时检视放免民田税租。凡民诉水旱者,夏田以四月、秋田以七月、水田以八月。令佐受诉,即分行检视,报州遣官复检,具应放税租分数榜示,并申所属监司。②宋初曾检视见垦田以定岁租,称检田。
1856—1875清朝皇帝。1861—1875年在位,年号同治。满族,受新觉罗氏。咸丰帝※奕长子。母慈禧太后。咸丰十一年(1861),咸丰帝死后继位,时年6岁,先由载垣、肃顺等顾命大臣
①官署名。(1)即兵部比部。唐龙朔二年(662)改此称,咸亨元年(670)复旧名。天宝十一载(752)再改此称,至德二载(757)重为比部。(2)明代女官尚功局所领四司之一,洪武五年(1372)置。掌
土司名。元至元中置。治今云南墨江县。明嘉靖间改置恭顺州。所辖居民主要为豪尼(布都),即哈尼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