冉魏
十六国时期汉人冉氏所建政权。冉氏为魏郡内黄(今河南内黄县西北)人。※冉瞻、※冉闵父子为后赵石虎收为养子、养孙,遂从石姓。屡从征伐,多有战功,位高爵显。太宁元年(349)石虎死后,闵持权擅专朝政,屡谋逆废立,先后废杀赵帝石世、石遵、石鉴。青龙二年(350),称帝,改元永兴,国号大魏,复冉姓,史称冉魏,都邺城(今河北临漳县西南邺镇)。次年,灭后赵。永兴三年(352)为前燕所灭。
十六国时期汉人冉氏所建政权。冉氏为魏郡内黄(今河南内黄县西北)人。※冉瞻、※冉闵父子为后赵石虎收为养子、养孙,遂从石姓。屡从征伐,多有战功,位高爵显。太宁元年(349)石虎死后,闵持权擅专朝政,屡谋逆废立,先后废杀赵帝石世、石遵、石鉴。青龙二年(350),称帝,改元永兴,国号大魏,复冉姓,史称冉魏,都邺城(今河北临漳县西南邺镇)。次年,灭后赵。永兴三年(352)为前燕所灭。
仪真(今江苏仪征)人。取已肝治姑病。
即今内蒙古商都县东南、兴和县北之五台河。《清一统志·牧厂》:希巴尔台河“在(正黄等四旗)牧厂西七里。源出诺诺浑博罗山西平地,北流入查喜尔图插汉池”。
周朝诸侯之长。《尚书·周书酒诰》:“越在外服、侯、甸、男、卫邦伯。”《召诰》:“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,侯、甸、男邦伯。”指州牧、州刺史。《书·召诰》:“命蔗殷,侯甸男邦伯。”注:“邦伯,方伯,即州牧也。
字文质,江西新昌(今江西宜丰)人。正统末,以锦衣校尉随从英宗北征。土木堡之役,也先俘虏英宗北去,随从官员全都逃散,唯有他不离英宗左右。周旋患难,未曾违帝意。夜则与帝同寝,天寒冷,常用胁暖帝脚。帝看他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书名。元权衡撰。二卷。是书记述元顺帝在位三十六年间史事,因顺帝生于庚申年(1320),时称庚申帝,故名。别名《庚申帝史外见闻录》。著成于明洪武初年,其中有关元廷宫闱轶事,多为他书所不载;对元末农民起义
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。明洪武七年(1376),贵州普定卫吉三嘉奉调从征四川宁、越2卫,授普济州土知州。不久,置普济长官司(治今四川米易县西北),以吉氏为长官。清康熙四十九年(1710),其后裔吉荣欮归附
官名。北魏置。主管钱币的铸造事务。下设长史。参见《魏书·高崇传》。
清人。长芦大盐商。乾隆三十七年(1772),其祖父接替破产大盐商王志德承办内务府遵化、丰润、宁河、玉田、宝坻、大兴、宛平等处引地,共计引四万七千五百七十二道,祖孙三代经营达四十余年。嘉庆十六年(181
匈奴使用的一种兵器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“其长兵则弓矢,短兵则刀铤。”颜师古注称:“铤,铁把小矛也,音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