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尔邦勒空
藏语音译,意为“诉讼公断机关”,亦称地方法院。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。设于拉萨。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(1710),设法官2名,均为五品俗官。下有秘书、捕快及打手等人员。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辖、希约第巴及各地营官处置,重大案件呈噶伦审理。历来腐败黑暗,办理案件时,贪污受贿,刑讯逼供,或于佛像前采取掷骰、抽签、赌咒、捞滚油锅等“神判”方式裁决。
藏语音译,意为“诉讼公断机关”,亦称地方法院。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。设于拉萨。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(1710),设法官2名,均为五品俗官。下有秘书、捕快及打手等人员。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辖、希约第巴及各地营官处置,重大案件呈噶伦审理。历来腐败黑暗,办理案件时,贪污受贿,刑讯逼供,或于佛像前采取掷骰、抽签、赌咒、捞滚油锅等“神判”方式裁决。
清乾隆三年(1738)置。治今甘肃兰州市。为兰州府治所。1955年移今治。
元至元十二年(1275)置。治今云南双柏县北云龙镇。属威楚路。明清属楚雄府。1913年降为县。
【介绍】:唐人,字垂之。武宗会昌二年登进士第。任浙西幕职。宣宗时,自左拾遗为太常寺博士。预撰《续会要》。懿宗咸通六年,自驾部员外郎入为翰林学士,累加户部侍郎。晚岁失明。有《平剡录》一卷,记浙西裘甫事,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即今浙江上虞市西北黄家堰。明初置巡司于此。
即今广东陆丰县东南甲子镇。明属海丰县,洪武五年(1372)设巡司于此。
?—1855清广西武宣人。道光二十六年(1846)在湖南宁远率天地会众数千人起义,进攻县城,旋败退入桂。咸丰二年(1852)与朱洪英在广西南宁再次起义,后活动于湘桂边界。四年攻克灌阳,建立升平天国,奉
见“僧录司”。
【介绍】:明山西寿阳人。嘉靖元年举人。入国子监学习,后闭户探讨五经诸史,欲取朱熹《仪礼》、蔡元定《律吕新书》、邵雍《皇极经世》纂为一书,未成卒,年三十一。有《律吕增注》、《黄钟积算图》。
三十卷。清余萧客(详见《古经解钩沉》)撰,柳荣宗(详见《穀梁大义述》)校。本书早已收录于《四库全书》,刊版于乾隆六十年,其后书版归丹徒鲁氏。到道光庚子年重加补葺,嘱托柳荣宗校勘。荣宗通检萧客原注出典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