坊里制
元代社会的基层行政组织制度。“坊”指城关中的基层行政设施“隅”和“坊”;“里”指农村中的基层行政设施“乡”和“都”。元制:城市录事司下分设隅、坊二级,隅设职事人员隅正,坊置坊正。农村中分设乡、都二级,乡设里正,都置主首。负责催输差税,督促徭役,维持地方社会秩序等,参见“里正”(1081页)、“隅”(2135页)。
元代社会的基层行政组织制度。“坊”指城关中的基层行政设施“隅”和“坊”;“里”指农村中的基层行政设施“乡”和“都”。元制:城市录事司下分设隅、坊二级,隅设职事人员隅正,坊置坊正。农村中分设乡、都二级,乡设里正,都置主首。负责催输差税,督促徭役,维持地方社会秩序等,参见“里正”(1081页)、“隅”(2135页)。
字吉升。江夏(今湖北武昌)人。浙江处州镇总兵崔相国之子。荫生。历官山东巡抚、闽浙总督、刑部尚书。乾隆中,先后疏请浚荆山桥旧河、建运河堤闸,疏徒骇河口等山东水利,建议裁汰老弱民壮,选精壮成营,皆被准行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司事,永乐十八年(1420)随清吏司并罢。
【生卒】:1597—1667以后【介绍】:明末清初浙江山阴人,字宗子,一字石公,号陶庵。久居杭州。明亡,避居剡溪山,悲愤之情悉注于文字之中,有《琅嬛文集》、《陶庵梦忆》、《西湖梦寻》、《石匮书》(今存
五卷。明刘若愚(1541-?)撰。若愚,明神宗万历年间太监,“善书、好学、有文”(《明史》)。魏忠贤心腹李永贞当权时,派刘入内直房管理文书笔墨之事。魏忠贤事败,刘被御史杨维垣弹劾,充孝陵净军。后因高攀
字南叔,邛州蒲江(今属四川)人。嘉定进士。宝庆三年(1227),通判沔州,向蜀帅桂如渊,建议备御之策。迁知洋州,改荣州,遭诬告。李心传力陈稼无罪。稼至仙人原,缮营垒、集刍粮、修器甲、开泉源,加强战备。
在今湖南黔阳县西南沅江中。《方舆纪要》卷81黔阳县 “黔江” 条下: “县 (治今黔城镇) 南三里有狮子滩,水势深阔,湍流潋滟。” 《清一统志·沅州府一》: 狮子滩 “下有伏石,状如狮子,因名。水流至
?—前68汉代匈奴单于。挛鞮氏。※狐鹿姑单于子。原为匈奴左谷蠡王。汉昭帝始元二年(公元前85),父临终前嘱立异母弟左大都尉,及父死,其母颛渠阏氏与卫律矫故单于令拥立之。左贤王、右谷蠡王以不得立,怀怨,
读音:dōng gāo居于东皋者,以地为氏。(见《姓氏考略》)
《法华经·方便品》:“乃至童子戏,聚沙为佛塔,知是诸人等,皆以成佛道。”后因以“聚沙”指儿童时代。齐己《寄怀江西僧达禅翁》:“长忆旧山日,与君同聚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