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门内事件
美国传教士德门内擅杀藏民事件。宣统三年(1911),美国传教士德门内游历至巴塘,复欲赴云南,因其护照未载有赴云南事,四川省嘱令其回川,盐井营官劝之不听,谓领事不能管其事,坚欲赴滇。营官不得已为其备驮牛,并派兵送至阿墩子。德门内又于该处恣意寻畔,借口驮牛不好,竟开枪击毙藏民,阿墩子民情激愤,营官按中国法律,杀人抵命,将其拘押候审,电美领事,后押解至省。
美国传教士德门内擅杀藏民事件。宣统三年(1911),美国传教士德门内游历至巴塘,复欲赴云南,因其护照未载有赴云南事,四川省嘱令其回川,盐井营官劝之不听,谓领事不能管其事,坚欲赴滇。营官不得已为其备驮牛,并派兵送至阿墩子。德门内又于该处恣意寻畔,借口驮牛不好,竟开枪击毙藏民,阿墩子民情激愤,营官按中国法律,杀人抵命,将其拘押候审,电美领事,后押解至省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读音:Xiūyáng《姓氏词典》收载,其注引 《姓觿》云:“《列仙传》有脩羊公。”未详其源。
隋唐时期以土地、实物及货币三项构成官俸的制度。土地包括永业田与职分田。永业田所有权归私有,可以传于子孙;职分田所有权属公家,官吏以职位得享用其收益。实物指禄粟,以石计。隋制于每年春秋两季发给。唐制每年
?—1363元末扬州高邮(今属江苏)人。从朱元璋起义,任诸全知州。出奇兵挫张士诚军。后为叛将谢再兴所杀。
六卷。清凌介禧撰。凌介禧,原名杏洙,字少茗,吴兴人。素有文行,究心于水学。条议水利数万言,为救荒之策。光绪九年(1883)春夏间,霪霖为灾,凌介禧与王凤生溯源讨委,遍阅杭嘉湖水道,斟酌事宜,而辑成此书
参见:吞鳦卵而孕
官名,西汉始置,属护羌校尉,为诸吏之长,俸六百石,为事务长官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“护羌校尉”条。
读音:Nángzhī《姓氏词典》引《汉书》收载,其注称: “汉有囊知牙斯。”未详其他。
西周晚期对内史类史官尹氏僚友的称呼。《克盨铭》: “王命尹氏友史趛典善夫克田、 人。”参见“尹氏”。
官署名。元置,秩从五品。隶都水监。置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