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军炮营
清代八旗兵种之一。以汉军骁骑营内司炮※马甲置。后金天聪五年(1631),以汉人始铸红衣大炮告成,遂立汉军一旗,责令专司此炮。八年,太宗皇太极定其称为“乌真超哈”,意为“重兵”,以喻炮兵,自此时起遂以乌真超哈代称汉军。顺治六年至乾隆二十八年(1649—1763),汉军每旗(营)炮甲额定50名。此后,定每旗(营)俱裁汰10缺,将此项月饷银(20两)移设各支三两炮甲20名,仍置二两炮甲20名。前缺以后者补,后缺以炮甲子弟补。以旗为营,每旗设炮营参领1员、骁骑校2员,以辖营兵,隶于都统。
清代八旗兵种之一。以汉军骁骑营内司炮※马甲置。后金天聪五年(1631),以汉人始铸红衣大炮告成,遂立汉军一旗,责令专司此炮。八年,太宗皇太极定其称为“乌真超哈”,意为“重兵”,以喻炮兵,自此时起遂以乌真超哈代称汉军。顺治六年至乾隆二十八年(1649—1763),汉军每旗(营)炮甲额定50名。此后,定每旗(营)俱裁汰10缺,将此项月饷银(20两)移设各支三两炮甲20名,仍置二两炮甲20名。前缺以后者补,后缺以炮甲子弟补。以旗为营,每旗设炮营参领1员、骁骑校2员,以辖营兵,隶于都统。
参见:楚奏【典源】《左传·成公九年》:“晋侯观于军府,见钟仪,问之曰:‘南冠而絷(zhi) 者,谁也?’有司对曰:‘郑人所献楚囚也。’使税 (tuo,脱) 之,召而吊之。再拜稽首。问其族,对曰:‘冷(
四卷。清李调元(详见《易古文》)撰。调元藏书极富,涉猎颇广,自经史百家、音韵小学都有所撰述。此书共四卷,列举《左传》的要点,进行阐发,有独到的见解。他对《左传》史实,分条加以考据评论,往往发前人之未发
?—1892清蒙古正白旗人,那拉氏。同治年间历任军机章京、员外郎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职。光绪初年,授直隶霸昌道。后调奉、锦、山海道兼按察使衔,整顿税收,筹办厘捐。光绪十年(1884)升两淮盐运使,旋
源见“方朔偷桃”。指神仙中人。唐 顾甄远《惆怅诗》之三:“莫言灵圃步难寻,有心终效偷桃客。”
二卷。《诗余》一卷。清许嘉仪撰。许嘉仪,字仙圃,江苏华亭(今上海松江)人,江苏知县大兴汤世熙之妻。清代文学家。此书有光绪十三年(1887)刊本。书前有确园老人陈宝、黄景洛所作序言,有方钟琇、方浚及汤淑
传奇集。唐张荐撰。《新唐书·艺文志》小说家类著录为二卷。原书失传,《太平广记》引佚文十余条,《类说》卷二八收节文五条,然而多有疑问。如《陈阿登》条又见《搜神后记》和《幽明录》;《张不疑》、《曹唐》、《
将军名号,为武散官,金代为正三品下,元代为正二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七》。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正三品下。元沿置,升秩为正二品。
官名。北宋政和二年(1112),改内客省使置,为武臣或内侍阶官,正五品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即“马札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