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屯
清代遣往新疆犯人之屯田。又称遣屯。乾隆二十一年(1756),首置于哈密塔勒纳沁。后巴里坤、乌鲁木齐、昌吉、玛纳斯、乌苏、精河、伊犁等地亦相继创设。遣犯每人授田12亩,官府按兵屯之半发给牛具、种籽。每岁纳粮六石,不分等级,与兵屯一样计亩纳粮。有携家眷者,另给地5亩,自行开垦,不纳粮税。服刑期满,愿留者可转为民屯。参见“兵屯”(1098页)、“民屯”(666页)。
清代遣往新疆犯人之屯田。又称遣屯。乾隆二十一年(1756),首置于哈密塔勒纳沁。后巴里坤、乌鲁木齐、昌吉、玛纳斯、乌苏、精河、伊犁等地亦相继创设。遣犯每人授田12亩,官府按兵屯之半发给牛具、种籽。每岁纳粮六石,不分等级,与兵屯一样计亩纳粮。有携家眷者,另给地5亩,自行开垦,不纳粮税。服刑期满,愿留者可转为民屯。参见“兵屯”(1098页)、“民屯”(666页)。
明代西藏寺名。藏传佛教噶举教派蔡巴支派的主寺,摄寺 (即蔡巴寺) 建于1175年,公堂寺建于1187年。二寺在今西藏拉萨市东郊。
元护子。宣武帝末,位给事中。好酒痴呆,妻与会弟机私通,谋杀会。无人为其申理。(,参见《北史》)【介绍】:北魏辽东襄平人。李元护子。宣武帝延昌中,除宣威将军、给事中。顽騃好酒,置妻房氏于不顾,房氏与会弟
官署名。即右骁卫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右骁卫。
宋朝军职名。太宗时置,隶侍卫司,为骑兵龙卫军、步兵神卫军统兵官,地位略低于殿前司所属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。北宋中期以后,多不领本职,成为武将虚衔。
1745—1832清宗室。满洲镶白旗人。爱新觉罗氏。高宗第八子,仁宗之兄。乾隆四十四年(1779),封仪郡王。嘉庆四年(1799),进封亲王。十七年(1812),以武英殿刻高宗圣训,误书庙讳,罚王俸三
【介绍】:唐代诗人。生卒年、籍贯不详。自称“月递梦还秦”,殆家于秦或为秦地人。文宗时在世。曾漫游朗州、洞庭湖,客居越中。工诗。多五言律、绝,抒写感伤人生、思归慕隐之情。《宿东岩寺晓起》、《秋日湖上》等
地名。元史又作晏当路。在今云南中甸县。蒙古宪宗三年(1253)秋,蒙古军自此地入云南境。藏语称中甸县为晏当。
冯翊(郡治今陕西大荔)人。善卦卜。隋初入长安,见公卿不为礼。卖卦于市,颇验。为炀帝卜失物,验。获赐。(,参见《北史》)【介绍】:隋冯翊武乡人。好读《易》,隐于华山,文帝召与语,竟无所答,舍赐衣服被发佯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团练使副职。五代沿置,后周世宗显德五年(958) ,定为准从六品。宋朝常用以安置贬降官员,无职掌,哲宗元祐(1086—1094) 中定为从八品。辽朝诸州或置,为团练使司副长官。武官名
见“工①”。